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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26-07-16 08:43:56
  6月23日至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率调研组调研福建法院。张军院长指出,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党建思想贯穿司法审判工作各领域各环节,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提出的“将法院建成最廉洁、最公正、最文明、最讲理的地方”的重要指示精神,为福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人民法庭是审判领域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司法服务人民群众的“基层第一线”。我们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落到实处,从职能定位、工作标准、治理路径、文化滋养、队伍保障五个维度系统推进,让人民法庭成为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人才培养的实践基地。
  定位精准、服务精细,把法庭建在群众需求上。面对人民群众对生活品质的更高要求、对公平正义的更强期待,我们要始终牢记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导向,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作为头等大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要精准对接辖区群众的司法需求,真正做到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哪里,法庭的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显功实做、潜功深做,把治理做在矛盾萌发前。“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创建标准涵盖政治建设、执法办案、源头治理、非诉解纷、群众工作、基础建设六个方面,本身就是“显功”与“潜功”的辩证统一。以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为例,漳州台商投资区人民法庭“3﹢1”机制减轻当事人诉累是“显功”;将“3﹢1”机制与运行多年的联片调解衔接是“潜功”。只重“显功”而轻“潜功”,案越办越多、矛盾越积越深;只重“潜功”而轻“显功”,司法公正就失去了最直接的呈现方式。人民法庭的政绩,不是“显”与“潜”的取舍,而是二者统一于“让群众得实惠、为发展打基础”的同一目标。
  主动融入、深度嵌入,把法庭沉在综治网格中。融入基层治理,不能满足于“坐堂问案”。例如,龙海区法院在区综治中心成立全省首个执行事务联动中心,同步在各乡镇综治中心设立工作站,构建起“综治统筹、法院主导、部门联动、网格支撑”的全域治理新格局。漳州台商投资区法庭从“3﹢1”试点到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在司法实践中,我们既要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大局,又要恪守司法职能边界——到位不越位、有为不滥为,在法治轨道上参与治理。只有把法庭嵌入基层治理的肌理之中,公正才能不仅可感,而且可及。
  以文化人、以文铸魂,把品牌扎在历史土壤中。制度是骨架,文化是血肉。以龙海区法院为例,海澄人民法庭坐落于月港故地,“敢为人先、开放包容”的海丝文脉,与全省首个“食品专业法庭”的创建历程一脉相承。“顾全大局、舍己为人”的奉献精神,成为法庭干警在个案裁判中兼顾社会治理大局的精神底色。文化让制度有了根、让司法有了魂,也让法庭品牌有了根深叶茂的生命力——这种辨识度不是标新立异,而是扎根一方水土、服务一方百姓的独特价值。
  一线历练、实战淬炼,把人才育在基层沃土上。做好人民法庭工作事关基础、事关长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第五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把人民法庭作为人才锻炼基地、骨干培养平台、干部成长摇篮”。我们要择优选配年轻干部到人民法庭经受历练、打好基础,充分激发人民法庭队伍活力。近年来,漳州台商投资区法庭依托“3﹢1”集中审执机制,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四类业务在法庭内部融合淬炼,青年干警在跨专业办案中系统提升综合司法能力;港尾人民法庭以“海岛巡回法庭”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在一线磨砺中锤炼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作风能力。人民法庭的根须扎得越深,干警的成长就越茁壮,司法公正的根基就越牢固。
  “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人民法庭的政绩,不在纸上、不在墙上,而在群众的口碑里。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不贪一时之功,但求根深叶茂,让公平正义在一代代法庭干警的接续奋斗中,深植于基层的沃土。
  (蔡文龙,作者单位: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