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回应、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深入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7月14日起,最高人民法院组织12位全国人大代表在山东专题调研人民法庭工作。7月16日下午,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工作征求意见座谈会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陈宜芳参加会议并作总结。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英主持会议。
调研期间,代表们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及山东法院总体工作情况汇报,实地走访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姚家人民法庭、中央商务区人民法庭,惠民县人民法院孙武人民法庭,寿光市人民法院稻田人民法庭,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蓝村人民法庭以及当地综治中心、调解中心。为充分发挥“枫桥式人民法庭”的示范引领作用,来自河南、湖南等地的5位人民法庭庭长亦参加调研,交流互鉴。
座谈会上,代表们对人民法庭在做实定分止争、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服务城乡建设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发挥法庭职能提出了意见建议。与会同志表示,将持续深化代表联络工作,用心用情办好代表意见,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法院工作每一个环节,把自觉接受监督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记者 余亚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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