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地方法院新闻
广东梅州:“十条意见”化解涉相邻关系和土地纠纷治理难题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26-07-24 08:40:05
  “法官把法庭搬到了村里,不仅帮我化解了多年的争议,还讲清了法理人情,邻里之间确实不该伤了和气。”近日,广东省五华县横陂镇某村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圆满化解,原本剑拔弩张的当事人握手言和。
  多年前,某公司擅自占用了黄某的自留地并毁坏了其上的农作物。案涉补偿金额虽不大,但双方积怨颇深,矛盾始终未能实质化解。接到案件后,五华县人民法院法官刘东没有一判了之,而是深入事发地开展现场勘察和巡回审判,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邀请综治中心联动调解,从法理与情理角度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不再占用,并一次性给付青苗补偿款和土地占用费,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这一案件的妥善化解得益于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的‘现场勘察﹢巡回审判﹢联合调解’机制,也是五华法院落实‘十条意见’的生动实践。”刘东介绍道。而他口中的“十条意见”,正是梅州中院于近日出台的《梅州法院关于高质效化解涉相邻关系和土地纠纷的十条意见》。
  一段时间以来,梅州法院受理的涉相邻关系和土地纠纷案件多发高发,呈现事实查明难、调解难、服判息诉难、执行难、源头预防难的“五难”特点,此类纠纷多发生在熟人之间,若处置不当、不及时,极易激化矛盾,甚至发酵为刑事案件,成为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突出风险点。为此,梅州中院坚持问题导向,组建工作专班深入纠纷多发镇村、综治中心,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村干部和群众等形式开展调研,逐步厘清解决此类问题的工作思路,围绕“党委领导、多元协调、实质化解、长效治理”四大方面制定出台《意见》,切实将法治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意见》打出了一套全链条实质解纷“组合拳”:在协同治理上,深化与综治中心联动赋能,健全风险双向预警与协调联动机制;在纠纷化解上,建立“四必须”工作机制,要求一审必须现场勘察,二审如事实争议大、矛盾激化必须复核勘察,现场勘察必须同步调解,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基层组织到场,以法官下沉一线促推纠纷就地化解;在权益兑现上,建立立审执会商研判机制、执行定期梳理反馈机制,探索替代履行方式破解执行难题;在长效常治上,做实示范调解、示范诉讼,促进类案服判息诉,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指导修订村规民约、制发司法建议等方式,培育以德睦邻、以法护邻新风。
  “我们做实‘如我在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纠纷化解全过程,全面考量法理情因素,努力实现最优解,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涉相邻关系和土地纠纷一审民事案件收案数及‘民转刑’案件数实现同比双下降。”梅州中院民一庭庭长叶自辉表示,“我们将进一步做实定分止争,切实巩固提升涉相邻关系和土地纠纷审判质效和治理效能,促推邻里和睦、乡村和谐、社会稳定。”
  (记者 姚瀚 通讯员 李俏薇 陈倩倩)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