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暨海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研讨会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大陈岛召开。浙江省主要沿海法院、高校专家、涉海职能部门、海岛生态观察员齐聚大陈岛,共商海岛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新路径。
六千余公里海岸线上,三千余座岛屿星罗棋布,浙江省海岸线长度和岛屿数量均居全国首位。今年是大陈岛垦荒70周年,在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施行之际,召开海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研讨会,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实践。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战略全局把握海岛保护时代要求,传承大陈岛垦荒精神,扛起海洋大省司法担当;要完善专门审判体系,优化管辖衔接,延伸海岛司法服务触角;要健全协同联动格局,深化跨域协作与“司法﹢行政﹢社会”共治,锻造过硬环资审判队伍,以高质量司法守护蓝色海湾、和美海岛,为海洋强省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要以生态环境法典为遵循,深学活用法典新规,紧盯非法捕捞、海岸污染、海域侵占、海岛植被破坏等重点案件,依托“审学研”一体化交流平台打通法理实务堵点,推动法典制度优势转化为海岛生态治理实效;以协同共治为路径,健全跨区域法院联动、跨部门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充分发挥生态观察员作用,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海岛保护,合力建成小康、现代化、美丽的大陈岛。
研讨会现场还举行了海岛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宁波、温州、舟山、台州四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宁波海事法院共同签约,坚持陆海统筹、协同共治,围绕统一裁判标准、创新修复模式、共建专家智库、数字赋能、联合普法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构建一体化海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格局。
(记者 余建华)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