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我国第二部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当日,全国首例适用生态环境法典审理的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在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并当庭宣判,新法迎来司法实践“第一案”。案件庭审过程通过网络向公众播出,此次活动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教节目中心《现在开庭》栏目、总台浙江总站、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联合打造。
2026年3月,章女士因睡眠障碍前往医院就医。此后,章女士多次与商铺经营者协商,但未能有效解决噪声问题。不堪其扰的章女士向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一楼水产商铺拆除供氧电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图为庭审现场

案件审理期间,法院多次组织现场勘验并咨询专家整改意见。经过近两小时审理,法院认为,人民法院既要做环境红线的守护者,也要做合法市场经营主体的护航者,应在严格保护环境民生权益的同时,以最小经营影响实现最大环境效益,让法治成为连接“当下生存”与“永续发展”的桥梁。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结合现场勘查、医疗记录等证据,按照经济效益原则以及损害最小化原则当庭宣判:判决被告限期进行降噪、减振整改,赔偿原告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旁听了庭审,30余家中央及地方媒体、新媒体平台同步播出。
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作者 李欣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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