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

那些没拿到的案款,何以解?

——2026年上半年执行工作深度观察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26-08-24 08:38:47

  编者按

  2026年上半年,全国法院首次执行案件收案同比增长9.9%,执行完毕率40.86%、执行到位率51.14%,仍保持较好态势;网络司法拍卖呈现结构性分化,法拍房成交额同比增长15.08%,成为拉动整体司法网拍成交额增长的核心支撑。先行调解有效分流简案,涌入执行程序的“骨头案”比例陡增,执行工作正面临一场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攻坚之变。

  数字背后,是申请执行人对“真金白银”的迫切期盼,也是执行法官在“人案矛盾”中负重前行的现实图景。本报记者通过采访抚州、宁波、徐州、郑州四地执行一线法官,透过基层实践与数据剖析,试图还原这场变革中的司法智慧、现实困境与破局之道。


  2026年上半年,全国法院执行条线交出了一份“喜忧参半”的成绩单。

  喜的是:保全执行案件延续增长态势,受理保全执行案件297.24万件,同比上升8.68%,“以保促执”“以保促调”成为化解纠纷、保障权益的“关键一招”;网络司法拍卖在结构分化中,法拍房作为大宗核心处置资产成交活跃,成交额同比大幅增长,成为拉动整体司法网拍成交额增长的核心支撑。

  忧的是:案件持续增长,人案矛盾异常突出,执行完毕率40.86%、执行到位率51.14%,总体仍保持在较好水平;但两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1.13和3.34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尽管法院执行部门更加努力地办案,但兑现胜诉权益的难度加大了。

  “这并非法院执行不力。”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谭秋桂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债务人的履行能力是案件执行完毕率、到位率的基础。经济企稳回升期间,市场主体偿债能力尚未完全恢复,加上先行调解分流了自动履行率高的简案,剩下的案件矛盾更深、履行意愿更低。执行到位率下降,不是执行工作退步了,而是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更难执行了!”

  一组数据佐证了这一点:2026年上半年首次执行案件收案583.79万件,同比增长9.9%;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攀升至52.95%,同比上升7.37个百分点。

  这是一场关于“权益兑现”的攻坚战。

  那些没拿到的案款,何以解?记者深入调研,试图从上半年的数据变化中,描摹出中国法院执行工作正在经历的困境与变革。

  判决“兑现”之前,能做些什么?

  “老百姓打官司,最终要的是真金白银。钱没到手,感受就不好。”

  谈及上半年执行数据“量增价跌”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没有回避,而是向记者深入分析了案件结构的深刻变化:“新增案件中,大量来自传统生产方式、劳动密集型产业领域的纠纷集中涌入。这些案件群体性特征突出,常常是‘一人多案、一企多案、行业连案’;被执行人偿债能力普遍不足。”

  “案件不仅多,而且更难办了。”这是许多执行法官的共同感受。当越来越多的案件涌入执行程序,一个根本性问题浮出水面:在判决“兑现”之前,能做些什么?

  在谭秋桂看来,降低申请执行率必须从民事审判和执行两端同时着手。“首先要解决的是‘服不服判’的问题。”他说,“要确保民事审判的程序和实体公正,使债务人信服裁判,而不是将对审判的不满带入执行程序。”

  江西抚州的探索,正是顺着这个逻辑展开的。

  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志平介绍,2023年起,抚州中院推行执行“一体化”机制,把人员、案件、立审执衔接与外部联动统合起来。以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长桥人民法庭为例,法官在“立案端”主动告知“执行不能”风险、引导当事人申请保全;“调解端”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督促当事人在达成协议时当场履行,今年1月至6月,该法庭通过基层联调先行调解成功26件案件;“审判端”建立审判执行双向互动制度,避免“判归判、执归执”两张皮。

  而“执行端”的实践,更让这套机制经受住了检验。不久前,长桥法庭在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在乡政府有未结工程款。执行法官介入后发现,这笔工程款背后还牵扯着农民工工资问题。他们没有就案办案、简单扣划,而是主动邀请立案、审判法官联合会商,迅速启动绿色通道,实现快立、快审、快执。扣划款项时,优先保障了50余名农民工的工资。

  “我们五十多号人,这笔钱盼了好久,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帮我们追了回来,一分不少!”一位刚收到工资的农民工代表难掩激动,“这下心里踏实了,可以安心干活了!”与此同时,法院也兼顾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一次审执协同,既化解了“判执脱节”的老问题,也赢得了乡政府、挂靠公司及当事人的多方认可。

  “‘审判端’建立双向互动,核心是让债务人在审判阶段信服裁判,减少执行对抗。”长桥法庭庭长孙智建列举了该法庭的具体举措,“我们在程序上强化释明与听证,保障债务人陈述权;实体上依托审执会商,邀请执行法官前置介入,并通过‘执行建议’提升裁判可执行性;判后由原审法官释法并执前督促履行;执行中若遇误解,便邀请原审法官参与说理。如此实现审判公正延续至执行环节,促使主动履行,从源头化解‘判执脱节’。”

  诉讼调解中一些“重达成、轻履行”的现象,一直是执行增量居高不下的关键因素。谭秋桂直言:“诉讼中达成的调解、和解协议,各方都应恪守承诺。审判人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债务人是否有主动履行能力,防止债务人利用调解拖延诉讼,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处处长许海炜介绍,针对“调而不履”、部门协同不畅等痛点,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推出了“立执调解”新模式:案件进入执行立案环节后,第一时间送达《执前督促通知书》,同步开展财产查控与调解。短期内实现矛盾化解、义务履行完毕的,直接按执行完毕结案并核发《自动履行证明》;确实无法化解的,再转入强制执行程序。

  截至今年6月底,象山法院已向属地综治中心移送621件案件开展执前督促,成功化解433件,执行到位金额1084.72万元。目前,这套机制已在当地政法委统筹下,全面推广至全县社会治理体系。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组建了执前化解中心,形成执前督促优先、公证辅助执行、执行管理兜底的格局。”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娟告诉记者,效果立竿见影:今年上半年,鼓楼区法院执行完毕率同比提升9.43个百分点,首执终本率下降8.85个百分点。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文辉介绍,该院制定了《加强执行和解工作的通知》,将和解贯穿执行全过程,并配套出台《和解终结指导意见》,统一规范长期履行案件的结案审核,防止“和解即终结、终结即失控”。

  地方探索各具特色,但都指向同一个方向:把化解矛盾的关口前移到执行立案之前,让更多纠纷止步于强制执行程序之外。

  基于这一共识,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进一步指出:“要建立与综治等多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对存在经营风险的企业提前做好劳资纠纷隐患排查与预警;劳动部门应加强法律监督与法律援助,推动专业人士尽早介入群体性纠纷,确保矛盾化解始终在法治框架内运行;同时,从严从细落实好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从源头上提高自动履行率,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既要“查得到”,也要“盘得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官们常常面临一个棘手的问题:被执行人或是偿债能力不足、或是财产隐匿手段层出不穷——这正是执行到位率承压的深层症结。

  如何破局?各地正在探索不同的解法。

  在浙江宁波,法院打通与公安机关的车辆数据,联动舟山、绍兴、无锡等地,建立起机动车跨域城乡一体化查控处置模式。以象山县为例,法院联合县委政法委、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推进车辆查控“一件事”改革,依托公共泊车平台拓展打造“执通车”数字应用,已进行车辆查解封6144余次,扣押到位车辆458余辆,车辆处置时间平均缩短两周。今年1月至6月,这款智能应用就查控机动车240辆,兑现债权677万余元。

  在江西抚州,执行“T”模式横向集约、纵向深挖。横向优化流程,将财产处置集中专业办理;纵向改变过去线上“一查了之”的做法,建立“规范、高效、有为”的办案新模式,常态化开展线下“查人找物”,鼓励律师运用调查令深挖线索。一起“沉睡”十余年的终本案件,正是通过这种“穿透式”调查,抽丝剥茧找到隐匿财产,让胜诉权益终得兑现。

  司法拍卖流拍,申请执行人拒绝以物抵债——查封财产就此陷入“既不能变现,也无法交付”的死循环,这也是导致执行到位率下降的重要原因。

  在江苏徐州,一种新的尝试正在破局——执行管理人制度。

  “对于符合流拍拒抵、不宜分割或价值倒挂等情形,法院引入第三方管理人,通过经营收益分期兑现债权。”李娟介绍,“符合启动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管理人的确定采取‘协商推荐’‘方案评选﹢随机摇号’等模式。根据资产类型,管理人可灵活采取招引盘活、接管增效、监管纾困等模式。”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的一个案子,验证了这条路的可行性。被执行人曹某良名下有一栋评估价2500余万元的商用大厦,两次司法拍卖均流拍。按照传统路径,这笔债权大概率无法兑现。法院启动执行管理人机制后,通过公开招租将大厦租赁给一家民营医院,至今已产生管理收益300万元用于偿债。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栋“卖不掉”的楼,不仅让债权人拿到了真金白银,还补上了当地综合医疗资源的缺口,带动了50余人就业。

  “这笔债我们跟了好多年,楼卖不掉,还在不断折损,我们比谁都急。”作为债权人代表的银行负责人坦言,“法院推行的‘执行管理人’机制,相当于给这栋楼装上了‘造血功能’。现在每季度都有租金进账,债务在逐步化解,而且医院经营越稳健,我们的债权就越有保障。感谢法院为我们金融机构化解风险提供了新的路径!”

  从2025年4月至今,徐州法院强制管理的财产总面积已达20万平方米,产生管理收益500余万元。

  “执行工作必须规范文明。”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特别强调,“不能出现‘违规执行一个案子,搞垮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的情况。对资金链暂时断裂但仍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要善用执行和解、破产重整等制度,通过和解分期履行、兼并重组、引入第三方资金等方式盘活资产;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死封’,让查封财产物尽其用。”

  “三降一升”背后的结构之变

  财产查到了、盘活了,最终还是要变现成当事人手中的真金白银。而变现的一个重要渠道,正是网络司法拍卖。

  2026年上半年,全国法院网络司法拍卖数据呈现结构性分化特征:上拍标的物62.44万件,减少8.55%,成交18.37万件,减少3.29%,整体成交率58%,下降5.18个百分点,网拍总成交额1835.79亿元,上涨13.96%——呈现“上拍量、成交量、成交率三降,成交额一升”的结构性特征。

  其中,法拍房表现尤为突出:法拍房上拍41.41万件,增长11.64%;成交10.5万件,增长28.37%;成交额1373.82亿元,同比增长15.08%。法拍房作为大宗核心处置资产,各地持续加大盘活处置力度,叠加房地产市场逐步企稳回暖的趋势,法拍房成交量、成交额同步大幅上涨,成为拉动整体司法网拍成交额增长的核心支撑。

  “这两类数据对比反映的信号是多重的。”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当前经济结构性调整背景下,车辆、设备、股权等中小额动产、零散资产市场流通需求偏弱,竞拍热度不足,拉低整体网拍成交率;另一方面,法拍房市场活跃度提升,财产变现处置工作效能的逐步释放,正在为稳市场、促消费提供更多增长动能。”

  作为全国网络司法拍卖的发源地,宁波的实践提供了一个极具观察价值的样本。2012年,宁波法院在全国率先开创“法院自主、平台公开、全程在线、零佣零费”的网络司法拍卖模式。十余年后,这块金字招牌仍在被持续擦亮。

  许海炜向记者介绍,上半年宁波法院网拍成交额32.59亿元,成交率78.96%,溢价率19.49%,主要指标持续向好。

  成绩的背后,是宁波在财产处置上不断寻求突破的努力。

  传统的执行联动,各部门之间往往是“各管一段”。宁波的做法是,将法院办案平台与“浙政钉”“甬薪精管”等政务系统对接,让数据在跨部门之间实现有序流通。

  “在此基础上,宁波法院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了‘薪金执行一件事’协作机制,将欠薪案件的执行纳入规范化流程;与商业银行探索涉企账户‘活冻结’模式,在保障债权安全的前提下维持企业账户的基本运转功能,既防止资金转移,又不阻断企业正常经营。”许海炜进一步解释,这套数字化执行联动体系,使财产查控从多部门分头跑腿、层层审批,转变为线上协同、闭环管理。

  同时,宁波法院创新财产自行处置模式,灵活应对财产样态多元化。推行法院监管下的财产自行处置,运用分拆处置、定向招商等方式拓宽变现渠道。自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通过自行财产处置50余件,实现资产变现超9亿元。

  一场跨越千里的执行攻坚,让这些理念落到了实处。

  宁波中院在执行被执行人海南某实业公司保证、抵押合同纠纷一案中,抵押物是位于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的7765.3余亩林权,标的额高达16亿余元。经依法公开拍卖,一家公司以最高价竞得。然而,拍卖成交只是第一步——林地点多、面广、线长,原承租户众多,对经济补偿期望值高,异地腾退难度大,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困局,宁波中院积极争取当地政法委的支持,在海南当地法院的协同配合下,从全市法院抽调18名干警组成执行工作专班,多次开展实地调查与联合行动。执行干警深入林地,全面调查四至范围、经济作物生长周期和承租户诉求。根据荔枝、木瓜、龙眼、芒果等水果不同的生长周期,法院制定了“分步腾退、批次移交、分类补偿”的工作方案。既充分保护了承租户的合法权益,又为买受企业顺利接手扫清了障碍。最终,这片大宗林地顺利完成交付。

  林地买受人海南某农业公司负责人感慨道:“我们对农业这个行业非常有信心,通过这次竞拍以司法途径盘活这些社会‘沉睡资产’,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从碎片化使用到集约化经营,这片林地在法槌起落间完成了价值的重生!”

  “这些变化反映出,随着社会经济活动的深刻变迁,执行工作也应作出必然的适应性调节——从单纯追求‘快结案’到更注重‘变现质量和效益’。这种精细化转变,使执行工作已从简单的实现债权转向了兼顾化解金融风险、保障基本民生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系统性工程。”许海炜说。

  立足宁波实践,透过数据表象,一幅更复杂的经济社会图景正在浮现——

  一方面,法拍房市场交易活跃,显示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态势持续巩固。另一方面,中小额动产、零散资产市场流通需求偏弱的结构性问题,凸显了执行工作面临的深层挑战。

  如何在“卖得更稳”的同时“让更多人拿到钱”?这是上半年数据向执行工作提出的新命题。

  “法拍房成交活跃表明,财产变现处置工作的效能正在释放,我们要乘势而上,进一步完善网络司法拍卖机制,持续加大不动产等大宗核心资产的盘活处置力度。同时,要高度关注中小额动产、零散资产处置偏弱的问题,探索更加灵活多元的处置方式。要持续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失能’被执行人,依法稳妥适用终本程序;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坚决依法制裁,维护司法权威和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指出。

  终本之后,不是终点

  今年上半年,首执案件终本率26.14%,同比下降0.12个百分点,但现存终本案件仍有2644.19万件。

  “终本案件不是‘一终了之’,每一件都代表着申请执行人尚未实现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终本出清工作进入深水区,存量未清、增量不减,工作任务更加繁重。”

  谭秋桂指出,现行终本制度的核心问题在于“动态管理并没有‘动’”。

  “一些案件终本后处于无人管的状态,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十分难,引起当事人的不满。”谭秋桂说道。对于“执行不能”案件,他主张建立真正的动态管理机制,关键是配置足够的司法资源:“实现此类案件的专人、专门承办,而不是仍由原承办人承办,最终成为‘抽屉案’。”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已部署开展“终本出清”专项行动,聚焦涉信访、涉民生、小标的额(5万元以下)、涉企业稳增长、涉金融等五大类案件,打出“优存量、控增量、强监管”的组合拳。

  ——优存量方面,对终本案件进行全面核查,将违规终本案件全部整改规范到位。聚焦涉民生、小标的额案件,拓展财产调查依法执结;对疑难复杂案件,由执行局局长带头交叉执行攻坚;对涉企案件,通过执破衔接推动破产出清或重整纾困。

  ——控增量方面,严格规范终本审批程序,强化上级法院评查力度,严防违规带财终本。

  ——强监管方面,建立终本案件续管机制,明确专人专岗负责日常管理,做好财产线索核查、续封续冻、信用惩戒延续等后续管理工作。

  在地方实践中,抚州已将“终本清仓”从法院主办提升到市级层面,市委深改委将其列为重点改革项目。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自主研发终本案件“可视化管理平台”,实现全流程可视可控。郑州提出分阶段开展小标的额案件专项出清活动,以小标的额案件为切入口推动终本库案件整体实质性化解。

  与此同时,涉执信访化解也在同步加力。全国法院推动各级法院执行局长、副局长、执行裁决机构负责人全部下沉基层一线,包案化解信访案件。高、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长(含副局长、执行裁决机构负责人)原则上每人每年包案不少于2件,基层人民法院执行局长原则上每年包案不少于6件,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从执前督促到财产查控,从盘活资产到网络拍卖,从终本出清到信访化解,不仅是宁波、抚州、徐州、郑州等地在积极探索,全国各地区都在主动破题。

  “数据会商是我们的‘体检单’,它让我们更精准地锁定短板。”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要以下发体检单等方式分门别类做好窗口指导,对多项指标趋劣的省份地区,要综合体检、实时监测;对单一指标严重落后的,要专科会诊;对指标在合理区间,但有下滑趋势的,做提示预警。”

  “‘有效解决执行难’是一场持久战。”该负责人进一步指出,“它需要法院的执行力,需要社会诚信的持续建设,也需要制度的不断完善。”

  诚然,对于众多申请执行人而言,每一笔执行到位的案款,都是他们等来的“真金白银”,是公平正义最真实的模样。

  记者 郭致杰

责任编辑:韩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