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三市五城”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专访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猛生
推动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的支撑和保障。“十五五”规划纲要指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安徽省滁州市两级法院如何聚焦滁州市坚持“创新立市、产业强市、生态兴市”,打造“双圈科创联动之城、智能制造集聚之城、改革开放先行之城、绿色转型样板之城、宜居宜业乐享之城”战略,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近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猛生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图为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猛生(中)到凤阳县人民法院武店人民法庭实地调研。许承诺 摄
记者:刘院长您好,滁州市委锚定“十五五”目标任务,提出了“三市五城”的美好蓝图,滁州法院将如何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蓝图落地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刘猛生:滁州市委提出的“三市五城”战略,为滁州市“十五五”擘画了发展蓝图、绘制了行动指南。为此,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第一时间出台《关于司法服务保障“三市五城”发展战略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不断提升服务和保障滁州“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的水平和效能。一是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聚焦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健全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司法保护机制,深化南京都市圈司法保护联盟协作,深入研究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领域司法保护路径,提升服务新兴产业水平,打造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法院改革创新品牌。二是营造良性发展的市场环境。完善产权司法保护,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深化破产审判机制,进一步推进执破融合,优化市场要素资源配置。三是营造林壑尤美的生态环境。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大对高能耗、高排放企业案件审判力度,助力企业绿色转型、助推低碳循环发展,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滁州。
记者:近年来,滁州大力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法治环境评价在全省持续领跑,“亭满意”服务品牌深入人心。请问滁州法院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采取了哪些务实举措?
刘猛生:“十四五”时期,滁州始终锚定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坚定扛起“经济大市挑大梁”的责任担当。如何更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成为我们的任务之一。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感受最敏锐,我们坚持以高质量审判执行、高效能司法解纷、高水平司法服务为抓手,着力打造为企服务保障矩阵,持续擦亮“亭满意”法治化营商环境品牌。一是满足企业多元司法需求。落实“企呼政应、接诉即办”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滁法暖企”系列活动,发挥“法院﹢商会”优势,聘请商(协)会会长担任首席特邀调解员,提供“一窗即办、一网可办、少跑快办”诉讼服务,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诉累。二是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为。持续加大对涉企重点领域行政案件司法审查力度,坚决纠治突出问题,依法追究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法律责任,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三是强化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组建专业化团队集中高效审理中小投资者案件,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利润分配权等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记者:在滁州这片改革热土上,创新始终是驱动发展的活力之源、发展之基。请问刘院长,在改革创新方面滁州法院将作出怎样的探索和实践?
刘猛生:作为中国农村改革的主要发源地,改革创新历来是滁州最鲜明的底色,“敢为人先”的精神早已融入城市血脉。面对安徽省委提出的“创新之问”和滁州市委提出的“创先争优、创新突破”要求,滁州法院统筹推进理念创新、机制创新、举措创新,以司法之力扬创新之帆。一是坚持理念创新破解难题。加快推进数字法院建设,深化现代科技与审判工作的融合互促,持续提升司法效能。二是坚持开放协同提效能。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深化“集中送达﹢分批调解﹢联合普法”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好用好浦口—南谯省际毗邻区新型功能区共享法庭,探索“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司法协作新模式。三是坚持破立并举赋动能。按照“一庭一品”思路,提档升级“亭好法庭”品牌建设,立足“示范庭审”,创新推出“产业帮扶﹢司法服务”长效机制,护航乡村产业兴旺,让改革精神在基层一线落地生根。
记者:《醉翁亭记》传诵千载,让世人知晓了滁州的山清水秀。生态环境法典已于8月15日起正式施行,这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注入了强劲的法治动能。接下来,滁州法院在推进生态环境司法方面有哪些重点部署?
刘猛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也是“生态兴市”最鲜明特质和最亮丽名片。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不仅为环资审判工作提供了系统完备的裁判依据,也对司法实践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聚焦“十五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题和任务,以法典施行为契机,结合环资审判工作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精准发力,推动法典落地见效。一是守护绿水青山生态。围绕长江、淮河、琅琊山等生态环境资源禀赋,着力培育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阵地,全面构建生态保护联盟,探索环境资源多元保护格局。二是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妥善处置涉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各类纠纷,通过司法裁判回应人民关切,保障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生态环境中生存发展的权利,共享生态发展红利。三是构建绿色司法体系。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法院审判执行的全领域、全过程和全生命周期,着力实施法护环境提升工程,全面构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生态图景。
(记者 周瑞平 通讯员 商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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