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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正高效涉外商事审判彰显中国司法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26-09-01 08:51:22

  以公正高效涉外商事审判彰显中国司法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龚浩鸣
  当前,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入推进,涉外法治已成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有效应对各种外部风险挑战、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支撑。2021年12月,北京国际商事法庭(以下简称法庭)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成立。四年多来,法庭高质量审理各类国际商事纠纷万余件,解决争议金额超700亿元,当事人覆盖110余个国家和地区,以生动的审判实践和对外展示平台大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国际传播,彰显中国司法的历史自信、文化自信与制度自信,为全球商事争议解决持续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
  以公正高效的涉外审判,有力提升中国司法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法治与开放的辩证关系,为涉外审判工作锚定了价值坐标。
  黄进会长在文中提到,司法公信力是中国法治国际传播的前置条件。从国际竞争的逻辑看,司法公信力是国家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商事交往中,当事人选择争议解决地,本质上是在选择一种可信赖的法律秩序,只有提供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司法保障,才能成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优选地,吸引全球资源要素集聚。从对外开放的逻辑看,涉外商事案件受案范围正在从传统领域向新兴领域加速拓展,我国正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司法审判作为关键环节必须能够精准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从企业现实需求看,中国企业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同时也伴随着复杂的跨境纠纷,公正高效的司法裁判是增强企业国际市场信心、维护国家海外利益的有力支撑。
  基于上述认识,法庭以公正高效为价值牵引,系统构建审判质效提升机制。针对涉外商事案件审理周期长、专业难度大、解纷渠道单一等痛点,法庭系统性创新构建“一评估、三优化、五专业”管理服务新机制,持续提升审判质效。在一起涉“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项目的光伏组件质量纠纷中,面对近万块组件、鉴定现场位于境外、技术事实复杂的实际情况,法庭推动跨境司法鉴定创新运用,以境外现场检测与国内实验室鉴定相结合、部分推定整体的方案,有效破解了跨境、大宗标的物鉴定的实践难题。该案成为北京法院在案件审理中成功组织跨境司法鉴定的首例典型案件,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批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
  面对多法域交织的国际商事纠纷,法庭精准识别法律关系性质,系统运用冲突规范确定准据法。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查明从委托到出具专家意见书通常仅需 2周,外国法律查明一般在1个月内即可完成专家意见书初稿。在一起涉及某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法庭积极、准确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并以此为依据确定买卖双方义务、买方损害赔偿责任、欠款数额等。
  司法公信不仅体现在裁判结果的公正上,还体现在司法协助的效率上。法庭精准对接国际规则,准确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持续优化诉讼流程,先后承认(认可)和执行377件境外仲裁裁决和民事判决。此外,法庭仅用时17天即办结一起承认美国法院离婚判决的司法协助案件,并准确适用《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对案涉判决中解除婚姻关系的内容予以承认,全面展现了中国法院切实履行国际条约义务、有力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的良好形象。
  在涉外审判中融通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贡献中国智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法庭牢牢把握“两个结合”的根本要求,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精神内核融入案件审理全过程,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国际舞台上广泛传播、深入人心。
  涉外审判不仅要解决具体纠纷,更承担着展示国家法治形象、参与国际法治文明对话的职能,若仅停留在技术层面的规则适用,而缺乏自身文化标识,就难以在全球法治话语体系中形成辨识度和影响力。反观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其中蕴含的“中外匪殊”“以和为贵”“定分止争”等具有普遍价值的治理智慧,与现代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理念高度契合,完全可以转化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涉外司法话语。从实践效果看,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裁判说理和纠纷化解,既能够增强裁判结果的文化厚度和情理说服力,也有助于外国当事人理解和认同中国司法的价值取向,从而提升中国裁判的国际接受度。
  “中外匪殊”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涉外治理的思想精髓,其核心要义在于摒弃身份差异,对中外当事人一视同仁,坚持司法公允、不偏不倚。在一起涉外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中,法庭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恪守“官有政法,人从私契”的法治精神,在尊重双方当事人真实合意的基础上,支持了外国公司的诉讼请求。该案的审理向世界传递了中国司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鲜明立场。
  “和合”文化蕴含着和谐共生、包容共济、互利共赢的深刻内涵,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文化根脉。在国际商事纠纷中,当事人来自不同法域、不同文化背景,对抗性诉讼往往加剧商业关系的断裂,而中国特色调解所蕴含的协商互利精神更契合商事主体维持长期合作关系的实际需求。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以和为贵”传统理念与现代调解制度深度融合,创新多元解纷机制,高效化解复杂跨境纠纷。截至目前,法庭依托北京法院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调解国际商事纠纷400余件,平均调解周期仅为29天。在审理博茨瓦纳共和国首个燃煤电站项目买卖合同纠纷时,法庭在厘清工程技术标准与法律责任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将关联企业的货款争议一并纳入调解,最终实现五家企业减负共赢,有效避免了衍生诉讼。这一纠纷化解模式鲜活诠释了“东方经验”在全球治理中的现代生命力。
  以开放互鉴的传播平台助力中国法治走向世界,大力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国际传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法治自信,积极阐释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法庭坚持守正创新、开放互鉴,着力打造向世界传播习近平法治思想、展现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成就的重要平台。
  正如黄进会长在文章中提到,西方法治话语长期主导争端解决规则,诉讼程序侧重对抗博弈,难以兼顾各国发展阶段差异与市场主体长期合作需求。涉外审判既是法治实践的主阵地,也是法治传播的天然载体。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本质上是制度理念的竞争,我们需要将涉外审判中积累的规则适用经验、纠纷化解模式、司法管理创新,提炼为具有普遍参考价值的“中国方案”,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贡献多元选择。而法律界人士、国际商事主体又是最具影响力的受众群体,通过案例、庭审、交流活动让他们亲身感知中国司法的公正与高效,其说服力远胜于抽象的宣传。法庭正是基于这一认识,以开放姿态融入国际法治交流,以具体案例为载体讲好中国法治故事。
  法庭精心设计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专题展陈,总结梳理五千年延绵不断的中华文明史上璀璨的法律文化精华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实践成果,成为国际司法交流的特色文化阵地。法庭先后接待50余个国家和地区600余名法律界人士来访,获得高度评价和广泛赞誉。法庭还主动融入国际法治交流,积极参与商事法院常设国际论坛、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论坛等活动,系统介绍中国涉外审判实践、“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等,在国际规则对话中持续发出中国法治声音。法庭积极引入百余名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担任调解员参与纠纷化解,加强与国际调解组织、仲裁机构的务实合作,以开放姿态促进中外法治互鉴,大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国际传播。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新征程上,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公正高效的审判实践、创新务实的司法举措、生动鲜活的案例故事、开放包容的国际交流,向世界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不断提升中国司法的国际公信力、影响力,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服务“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更加坚实的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