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上海作为“一带一路”的重要枢纽与节点城市,同时也是世界银行对我国开展营商环境评估的样本城市。伴随“一带一路”稳步推进、上海“五个中心”建设持续深化、自贸试验区与临港新片区建设蓬勃兴起以及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的不断拓展,涉外商事纠纷的数量持续增长、类型愈发多样。在此情形下,上海国际商事法庭应运而生。在司法实践中,上海国际商事法庭发挥着怎样的职能作用?面向未来,上海国际商事法庭又将如何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支撑?本期司法访谈,我们邀请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金水,带我们更加全面地了解上海国际商事法庭。
记者:吴院长您好,我们都知道,2024年12月30日,上海国际商事法庭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揭牌成立,2025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请给我们介绍一下上海国际商事法庭成立的背景和意义。
吴金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设协同高效的涉外法治实施体系,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推进涉外司法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涉外司法公信力。这为人民法院推进涉外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国际商事审判工作指明了方向。
随着上海“五个中心”建设,以及自贸试验区与临港新片区等国家重大战略的深入推进,涉外商事纠纷逐年攀升,案件类型日趋多元,所涉法律关系和国际因素愈发复杂。这对上海法院在涉外商事审判领域的专业深度和国际化水准,都提出了更为紧迫和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推动成立上海国际商事法庭,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主动融入涉外法治建设大局的关键举措。这有助于加快推进涉外司法审判体制机制改革进程,提升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对增强中国司法在全球司法竞争中的国际竞争力,以及在国际经贸活动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记者:法庭自成立以来主要承担哪些职能?
吴金水:法庭自成立以来,立足涉外审判职能定位,充分履行审判职责。同时,深入贯彻党中央、上海市委、上级法院部署要求,以成立涉外商事审判专门机构为契机,大力推进涉外商事审判机制探索创新,努力打造国际商事法庭新范式。
一是依法行使国际商事纠纷管辖权。根据上级法院管辖调整规定,集中管辖上海市辖区范围内的涉外商事纠纷、仲裁司法审查、国际司法协助等与开放型经济相关的案件。制定中英文协议管辖示范条款,鼓励与中国司法辖区“无连接点”国际商事案件选择由上海国际商事法庭审理。精心办理相关案件,依法保障境内外投资主体合法权益,服务保障“五个中心”建设,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度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二是大力推进国际商事审判机制创新。在依法公正高效办理涉外商事案件的基础上,持续在审理程序、证据规则、法律适用等方面对标国际最佳法律实践并开展前瞻性探索与创新,积极构建既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上海特色,又深度衔接国际通行规则的国际商事司法机制体系,增强我国涉外司法的国际竞争力、影响力、公信力。
三是持续提升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效能。整合仲裁机构、调解组织等资源,优化“诉讼—仲裁—调解”三位一体解纷模式。搭建集成网上立案、在线庭审、电子送达、视频见证等功能模块的国际化在线解纷平台,突破时空局限。聚焦降本增效,为当事人开辟便捷、高效、低成本解纷新路径,积极塑造具有全球吸引力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共治“中国方案”。
记者:通过您的介绍,我们很直观的感受到法庭的专业化程度很高,这势必需要非常专业的审判团队提供支撑。为此,你们采取了哪些措施?
吴金水:干事创业,队伍是根本。法庭组建了一支讲政治、高素质、精业务的专业审判团队,并持续推进人才培养,努力将法庭建设为涉外法治人才培育的“加速器”“蓄水池”,成为具有较强综合实力和影响力的“涉外人才培养高地”。
一是配齐配强高素质专业化审判团队。法庭从全市法院遴选了一批专业精湛、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涉外法治人才,组成涉外公司纠纷、涉外合同纠纷、仲裁司法审查三个专业化审判团队。100%成员具备硕士以上学历,包括庭长、副庭长在内的6名法官具有博士学历,75%成员拥有海外学习经历、多语种工作能力或国际法学背景。3名法官被评选为“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10名法官被评选为“上海法院审判业务骨干”。
二是实施涉外审判能力立体培养计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重要指示要求,聚焦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外语能力、实务能力研究制定“SHICC菁英计划”(SHICC系法庭英文首字母连写)。建立政治理论与审判业务“周周学”机制,聚焦涉外审判中“应知应会”和前沿疑难问题开展融合式培训50余期,结合场景模拟、口语练习、文章撰写等训练方法开展外语实战培训,显著提升成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设立“衡石·SHICC涉外法治讲坛”并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沈红雨等专家开堂传授最前沿权威的涉外法治理念和知识,反响热烈。
三是构建院校协同育人协同创新模式。联合知名政法院校融通党建与业务、理论与实务,建立院校联合人才培养“双师互聘”“双师同堂”机制。与复旦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等院校党组织开展广泛交流合作,实现党建引领提质增效的新高度。与中国人民大学共建设立“杜焕芳教授工作站”,为法学前沿理论融入涉外审判前沿搭建机制支撑。与华东政法大学等院校合作开设《涉外民商事审判实务》课程,联合编写《涉外审判学》《涉外民商事审判实务》等实务教材,培养锻炼涉外审判人才。
记者:我注意到法庭成立伊始,就提出了要打造国际一流国际商事审判机构的目标,要实现这样的目标,除了专业的人才支撑外,也离不开构建一整套高标准的国际商事审判机制,在这方面你们又是如何考虑的?
吴金水:服务开放大局,机制是基石。法庭瞄准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充分考量国际商事司法趋势以及涉外司法实践需求,致力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的“机制供给站”“法治桥头堡”。
一是以专业化为基,创新国际商事专业审判机制。制定法庭规程、涉外民商事案件庭审规范以及裁判文书制作规范等系列制度,夯实国际商事审判规范化基础。发布管辖示范条款,在多起不具有传统管辖连接点的“离岸案件”中准确适用“适当联系”“不方便法院”等涉外司法制度,拓展对涉外商事纠纷的司法管辖。探索“法庭之友”制度,举办涉外审判疑难案件研讨会,借助外部专家智慧妥处新类型涉外商事纠纷。
二是以国际化为要,衔接国际通行规则审判机制。完善涉外诉讼服务体系,打造域外法律资源检索中心,全面适用《海牙认证公约》,支持概括性授权及经当事人同意的英文证据材料免翻译等,有力削减外籍当事人诉讼成本。建成上海国际商事法庭的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制度,首批聘任20名国际商事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外籍和港澳籍专家7名),为国际商事审判提供专业支持和前瞻研判。构建涉外精品案例培育和国际传播机制,编发典型案例、精品文书等双语审判动态,派员在国际会议上宣介上海涉外司法最新进展,为国际规则制定完善贡献“上海智慧”。
三是以数字化为翼,打造国际商事数字审判机制。全面推进全流程在线诉讼,配备支持八种语言的同声传译系统与智能庭审平台,支持多法域背景当事人无障碍参与涉外庭审。打造“数字司法云廊”,嵌入多语种纠纷解决指南,引入诉讼服务AI虚拟人像、自助立案终端等智能设施,提供高效集约的“一站式、智能化、国际化”司法服务。加快涉外案件诉讼程序、法律适用等应用场景集中落地,建设涉反制裁案件预警提示等应用场景,有效防范反制裁反干涉等案件风险。
记者:能够感觉出法庭在对接国际规则、推进制度创新上进行了大量的思考与尝试,在这些强有力举措的推进下,效果怎么样?
吴金水:审判工作是法庭的核心职能。如果说案例是审判工作的“产品”,“产品质量”就是评判审判质效的“试金石”。法庭在探索创新审判机制的基础上,认真培育、持续产出了一批优质涉外司法案例,在国内外取得积极反响。
一是培育国际规则引领新样本。法庭2025年审结的案件陆续被国际权威案例库、数据库收录15次。其中,全国首例参考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咨询委员会第14号意见的案件被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法规判例法系统(CLOUT)收录,系2025年我国唯一被该系统收录的案件(全球仅12件),3个案例收录于CISG咨询委员会(CISG-AC)官网。联合国贸法会相关人员称赞“上述案件被收录,标志着中国法院适用国际商法的实践正日益成为全球法律界的重要参考”。
二是展现国际司法协助新作为。截至今年上半年,受理国际、区际司法协助案件46件,审结22件,支持司法协助率达95.45%。依据中新司法合作备忘录认定中新互惠关系,提供“法律互惠”原则适用于司法实践的新判例,不仅为中新两国商事主体提供了更加稳定的法律预期,也体现了中国法院秉持开放合作理念、推进国际司法协助的积极姿态和成功实践。在一起承认和执行蒙古国仲裁裁决案中,创新运用国际公约简化诉讼程序,将审理周期压缩至39天,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批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
三是构建司法支持仲裁新举措。构建高效便捷的司法审查体系,全力保障上海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今年上半年,审结仲裁司法审查案件325件,支持仲裁率达95.69%。首创以调查令方式支持国际仲裁临时措施,实现与国际仲裁通行做法有机衔接,亚洲商法杂志、中司观察(China Justice Observer)、汤森路透等专业期刊对此深度报道。优化内地与香港仲裁保全协作流程,符合条件的案件48小时内完成审查、裁定与移交执行,有力提升跨境纠纷解决效率。
记者:“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快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国际商事调解、仲裁、诉讼等机制”。最高人民法院调研组在上海法院调研时指出,上海法院处在改革开放前沿阵地,有勇于改革创新的传统和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有条件、有能力成为全国法院的表率。对标对表“十五五”规划纲要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您认为法庭下一步应如何发力?
吴金水:法庭将锚定打造国际一流商事审判机构目标,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数字赋能涉外审判标杆地、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集聚地、中国司法形象展示引领地四个方面持续深耕细作,奋力将宏伟蓝图细化为精准“施工图”、转化为生动“实景图”,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支撑。
一是加快建设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聚焦制度创新与国际规则衔接,加快探索形成一整套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当前国际商事审判实践所亟需的开创性、引领性、标杆性制度机制。二是加快建设数字赋能涉外审判标杆地。深度融合数字化与审判实践,有效发挥国际商事审判领域数助办案、数助监督、数助便民、数助决策引擎作用,为提高国际商事审判质效打造数字司法新范式。三是加快建设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集聚地。紧贴国际商事审判全球竞争力提升的迫切需求,加快培育讲政治、高素质、“实战派”涉外法治队伍,为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战略大局提供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资源支撑。四是加快建设中国司法形象展示引领地。深度参与国际商事规则制定,扩大国际法治“朋友圈”,向全球积极推介中国涉外司法的制度优势与成就,提升我国的国际司法话语权和影响力。
(记者 盖峰 通讯员 刘侗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