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田某某等虚假广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田某某等8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一个月至一年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至十五万元不等,依法追缴违法所得。
“田某某等人经营的公司具有销售保健食品、提供健康咨询等经营资质,销售的产品含有益生菌、膳食纤维等成分,均系合格产品,一定程度能满足消费者的减肥需求。”案件承办法官田力介绍,田某某虚假宣传,故意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依法应予惩处。
这一判决,是湖南法院积极融入全省食品安全协同治理大格局,以“刑事处罚﹢民事赔偿﹢综合治理”多元治理模式全力守护“舌尖安全”的一个缩影。
“湖南法院依法办案,罚当其罪,以刑事裁判划清诚信经营红线,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国人大代表王涯点赞道。
一餐一食关乎健康、皆是民生。
严,是主基调。湖南法院始终坚持“四个最严”标尺,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聚焦“产、储、运、销”全链条环节,持续开展食品违法犯罪精准打击,积极促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网络食品、进口食品等专项整治落地见效。2025年以来,全省法院一审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119件246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10件18人。
以惩罚性赔偿树立鲜明导向,让食品安全更有保障。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湖南高院发布了一起健身补剂质量纠纷典型案例。当事人小鹏服用网购的运动营养补剂后出现失眠状况,后发现该补剂咖啡因含量严重超标,遂将商家告上法庭。长沙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商家“退一赔十”,切实压实经营者对所销售货物是否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进货查验义务。
跳出“办理”看“治理”,推动从个案办理向系统治理延伸。桃江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时,及时制发司法建议,助力补齐监管漏洞;新化县人民法院紧盯案件反映出的成人保健品行业乱象,逐案审查,依法适用从业禁止,促推净化行业生态。
“刑事处罚震慑,民事赔偿惩戒,综合治理预防,在助力整治保健食品行业方面,我们取得了一定成效。”湖南高院刑二庭庭长谭青峰介绍,聚焦中医保健、食用农产品安全等问题,全省法院已全面开展中医医疗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治理工作。下一步,湖南法院将持续精准发力,让“舌尖安全”稳稳落地。
(杨勤煊 贺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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