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视频播报
中国法院“二十四节气”——秋分·这次,百年窑规“烧坏不赔”遇到当代司法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发布时间:2026-09-23 16:39:42

点击观看

  秋分至,昼夜均,寒暑平,正是丁蜀古龙窑开窑的最佳时节。在拥有五千多年制陶史的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十数万制陶人以此为生,万家窑坊烟火兴旺,百亿产业背后,因壶而起的法律纠纷也时有发生。

  2024年末,工艺师张师傅将一批手工打造的石瓢泥坯交由冯厂长经营的陶瓷厂烧制,谁知开窑搬运时工人操作失手,三只壶从筐中跌落,壶盖全部碎裂。

  张师傅将冯厂长起诉至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原本是一场并不复杂的纠纷,却因为“烧坏不赔”这条被当地制陶人遵守了上百年的规矩变得“复杂”起来。

  一边是百年窑规,另一边是匠人心血。根据纠纷中存在的特殊情况,丁蜀人民法庭启动了专属紫砂纠纷的调解茶室,并邀请由陶瓷行业协会等力量组成的“陶娘舅”专业调解队伍介入,在尊重数百年习俗的基础上化解纠纷。

  经过面对面的调解,并走访大量的制陶人、陶瓷厂,调研行业规则后,主审法官逐渐理出了此次纠纷的核心和症结。

  丁蜀窑口“烧坏不赔”的行规,针对的是烧制中泥料收缩、窑温不稳等不可控的工艺风险。但这起案子,壶是烧好后搬运摔坏的,属于人为失误,不在老行规保护范围内。最终,宜兴法院依法判决陶瓷厂赔偿张师傅损失合计6万元,紫砂壶残值归陶瓷厂所有。

  这场因壶盖而起的纠纷,在法理与情理、匠心与行规中找到了平衡。宜兴法院以传承与创新,连接千年陶韵与当代司法。让法治的清风拂过蜀山古南街,守护着窑火不熄、陶韵长流。

出品:张守增 周翔

监制:何江 刘岚

策划:晓雪 胥立鑫 宋晓俐

文案|制作:宋晓俐

参与制作:赵伟 蒋璐 葛桑桑

海报设计:梁楠

中国法院网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联合制作

责任编辑:韩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