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太高了,没想到市场化调解可以快速解决纠纷!”近日,某投资公司相关负责人收回借款后,向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表示感谢。
此前,某科技公司逾期未归还1800万元借款,被某投资公司诉至东莞第三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企业账户被冻结后,科技公司即刻面临股价波动、商业信誉受损的经营危机。征得双方同意,案件转入商事调解中心开展市场化调解。法官同步向调解员提供类案裁判参考与法律指导,调解员聚焦还款方案开展磋商。调解第4天,双方达成和解并申请司法确认,法院随即解除财产保全,企业账户恢复正常,涉案款项全部履行到位。
该案正是东莞第三法院“法护·商和”商事调解品牌运行的生动缩影。
东莞制造业发达,中小实体企业高度集聚。东莞第三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不少商事纠纷中,企业尚有继续合作空间,但通过诉讼方式化解纠纷周期长、对抗性强,且财产保全措施易冻结企业核心账户,可能对企业生产经营、商业信誉造成实质性损害。
“我们打造‘法护·商和’品牌,就是希望跳出‘一判了之’的传统模式,通过规范化、市场化、专业化三位一体的商事调解,既化解纠纷,又最大限度降低司法程序对实体企业的冲击。”东莞第三法院副院长谭伟明介绍道。
为让商事调解规范化运行,东莞第三法院出台商事调解工作实施方案,聚焦规范化管理、专业化支撑、调审全流程衔接、跨领域协同解纷、数据化考核研判五大维度,配套16项工作措施,明确商事调解组织的工作职责、考核评价指标、调解人才培养、准入与退出程序,统一调解标准与裁判尺度,以完备制度流程保障商事调解工作有序运转。
在调解运行模式上,东莞第三法院探索商事纠纷市场化有偿调解,有偿调解费用标准为诉讼费的40%,调解不成不收取调解费用,避免增加当事人额外负担,对涉民生类商事纠纷实行公益性无偿调解,做到市场化运作不丢掉普惠底色。据了解,该院引入6家商事调解组织,14名商事调解员、35名调解助理驻点法院履职。
为进一步增强商事调解的专业能力,该院建立“法官﹢调解员﹢行业专家”结对解纷模式,法官前置介入调解流程,提供类案裁判指引、法律适用指导,行业专家发挥产业经验优势,提供专业参考意见。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快速开展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同时推动解纷资源下沉产业片区,设立涉外商事调解(横沥)工作室、“商和桥”商事调解工作室,实现企业纠纷就近受理、就地化解,适配本地制造业、涉外商事纠纷化解需求。
据统计,截至目前,东莞第三法院通过市场化调解机制成功调解商事纠纷2424件,涉及诉讼标的额6.3亿元,商事纠纷平均调解时长仅19天,时长较诉讼用时缩短60%以上。
(记者 吁青 通讯员 马卓尔 张瑞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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