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李尔齐。 资料图片
口述人:李彦恩,92岁,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
黔东是红二、六军团活动的核心区域,留存大量长征红色史料与革命记忆。1936年,红军在贵州省石阡县驻扎休整,李彦恩的亲叔李尔齐、堂兄李彦富投身红军,跟随部队参与革命斗争,行军到黔东南黄平时遭遇战事,两人与大部队失散,辗转回到老家。
我出生于1934年9月,在我2岁时,我的叔叔李尔齐参加了红军,我的堂兄李彦富也一同参军。
当时,红军在石阡县驻扎了十多天,叔叔报名参军,并跟着红军一同行动,行军到黔东南黄平时遭遇战事,两人与大部队失散,辗转回到老家石阡花桥。
1981年,政府开展失散红军清理认定工作,确认叔叔为失散红军。1987年9月,叔叔离世。
因我年纪尚幼时叔叔便参加红军,很多战斗细节我并不清楚,但从小常听家里人讲起红军的故事。寨子里的年轻人十分向往红军,还会穿上无袖红褂褂,以此表达对红军的羡慕与怀念,这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幼时我便过继给叔叔,叔叔为人实在本分,待人厚道,红军严明的纪律也深深烙印在他身上。他时常跟我们讲,红军绝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若是在百姓家中吃饭没钱付,就写下字条留存,后续由政府补偿百姓。
叔叔务实守信、敬重他人的品格,潜移默化影响了我的为人处事。
1951年,17岁的我因为品行端正、记忆力好,被推选为农会主席,组织开展减租减息、清匪反霸工作。原本我想要报名参加抗美援朝,但因我熟悉地方情况,被留在地方参与土改工作。土改结束后,我先后在石阡县委组织部、检察院等部门任职。
1973年,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恢复建制,我出任副院长,一干就是十年,1984年当选中院院长,任职七年。后来我主动申请退居二线,担任常务副院长,直到1995年退休,前后在法院系统工作20余年。
我这一生始终牢记一个原则,那就是党安排我干什么,我就踏踏实实干什么。
亲历法院几十年的变迁,我感受很深。
早些年法院人员短缺、经费匮乏,办公场地狭小简陋,我们借用兵站房屋,干警自带铺盖稻草开展法律培训。那时候法律体系不完备,大家法治意识还相对较弱,案件干预情况不少。如今法院在办公设施、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诸多方面都有了质的飞跃。
条件变好了,但红军艰苦奋斗、一心为民的精神不能丢。我办案多年,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绝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面对外部过问,正确的意见我就采纳,不合理的要求坚决不从。当事人送来烟酒礼品,我一概拒收,不能因此丢掉原则。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时,我实地走访,形成翔实调查报告,以事实证据作为判案根基。
红军守护百姓、艰苦奋斗,和法官公正司法内核是相通的。办案要依靠群众、倾听群众的声音,不能听片面之词,凡事必须查实证据。
希望法院干警继续传承红军优良作风,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
(李彦恩/口述 本报记者 沈重阳 本报通讯员 杨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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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片承载峥嵘岁月的红色热土上,我以寻访者的姿态探寻初心答案,对话深耕司法一线的李彦恩,读懂了新时代法院人传承长征精神的使命与担当。
于李彦恩而言,伟大的长征精神早已跨越时空,沉淀为扎根司法、坚守正义的初心底色。20余年来,他始终坚守司法一线,把红色信仰融入每一次办案中,将伟大长征精神转化为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生动实践。
这使我深刻明白,长征精神从不是尘封的历史记忆,而是政法干警攻坚克难的不竭力量源泉,更是在代代传承中变得愈加厚重鲜活。红军守护群众的初心,与法官公正司法的内核一脉相承。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当坚守人民立场,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地方发展,让长征精神在法治一线赓续传承、焕发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