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平安”已成为“中国之治”的显著标志。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平安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更加巩固,我国成为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9月28日,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就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作出的重要指示,并强调要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会议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立足司法职能促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
人民法院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关键在于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注重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指示要求,一方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惩百姓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另一方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更好夯实平安基石。
要强化“惩”的震慑。当前,正在开展为期一年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各级法院要以此为契机,持续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坚决清除一切侵蚀社会肌体的毒瘤。要依法严厉打击命案、个人极端等严重暴力犯罪,彰显刑罚锋芒,形成有力震慑;要依法严厉打击涉枪涉爆、拐卖人口等突出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通过严格公正司法解决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
要筑牢“防”的屏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治理的最好办法,就是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各级法院要更深更实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携手有关部门共同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发挥“总对总”“3﹢N”等机制作用,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质化解;要做实立审执访一体化,以“纠纷止于我”的担当,把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的工作做深做实;要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明确行为规则、稳定各方预期,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要深化网络综合治理,筑牢网上意识形态安全防线,针对新技术给安全稳定带来的影响,要不断加强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应对,助力网络安全建设,筑牢网络强国基石。
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是一项系统工程,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需要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法院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提升专业能力、坚持专群结合、强化科技赋能,坚持惩治和预防并举,治标与治本并重,不断加强综合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奋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