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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推动共建中欧班列司法研究基地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26-10-20 09:05:28
  10月15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陕西省贸促会、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安国际港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共同签署《中欧班列司法研究基地合作共建框架协议》,推动中欧班列司法研究基地迈入实体化运行新阶段,助力陕西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
  协议明确,各共建单位要立足自身职能,充分发挥优势,共同健全完善协作机制,建成集理论研究、实务研讨、人才培养、纠纷化解等于一体的专业化中欧班列司法研究平台。建立中欧班列相关案件审判实践与法学理论研究的常态化联动机制,统一类案裁判尺度,提升涉中欧班列案件审判质效与涉外司法能力;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兼具中欧班列实务经验与涉外法律专业素养的复合型法治人才,搭建司法实务与学术研究双向交流桥梁;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为中欧班列运营企业、相关监管部门提供法律咨询、风险预警、合规指引等法律服务,助力构建中欧班列法治化运营体系;探索构建涉中欧班列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联合推动调解、仲裁、诉讼衔接,开展跨境司法协作、法律文化交流,为跨境纠纷提供高效、便捷的解决路径。
  下一步,各共建单位将围绕中欧班列运行实践,聚焦中欧班列跨境运输、国际贸易、物流金融、多式联运等领域的司法实践难题与法律理论问题,持续完善中欧班列司法保障体系,优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中欧班列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与智力支持。
  (记者 张雅芝 通讯员 许扬)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