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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红兴隆:推动法治宣传从“覆盖广”走向“入人心”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26-10-30 08:48:44
  “农资赊销要写清品名、数量和还款时间,并留存欠条和付款凭证,发生纠纷才能依法维权”“购买农资要认准正规门店、索要发票;土地流转须签书面合同……”近日,在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巡回服务法润‘三农’”司法服务大集上,干警一边发放《服务“三农”法律知识200问》,一边结合案例现场解答群众问题。
  这场集市上的法律服务,是红兴隆法院推进涉农普法的一个缩影。
  “我们辖区耕地面积大、粮食产量多、涉农纠纷也多,这决定了我们的普法工作必须与农业生产节律同频、与基层治理需求对接、与群众法治素养提升同步。”红兴隆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卜洪元表示,为此,该院组建15支普法宣传队,聚焦农资购销、土地流转、劳务用工三个重点领域,用好田间地头、乡村集市、线上平台三个阵地,贯通事前预防、事中解纷、事后教育三个环节,探索形成“三三三”普法工作模式,推动法治宣传从“覆盖广”走向“入人心”。
  事前预防环节,该院注重把法条翻译成群众用得上的操作指引,坚持让普法跟着农时走。围绕农村生产生活中的高频问题,编制《婚姻家事法律知识100问》等实用读本,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同时,依托司法服务行动,春耕讲农资识假和合同签订,夏耘讲土地流转和劳务权益,秋收讲粮食购销和用工结算,冬闲讲婚姻家事和防诈防骗,让群众“会用法律”。
  卜洪元介绍,涉农纠纷一旦发生,该院会依托“调解﹢普法”同步机制,将普法嵌入审判执行全过程,在办案现场用真实案例释法说理,推动“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此外,该院通过对涉农类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专项标记、快立快审快结,避免农时与诉讼“撞车”,不让群众因打官司误了农时。
  “案件办结后,我们还会在回访环节结合共性问题向当事人及周边群众再作提醒。同时,以‘全流程跟单’机制持续跟进裁判文书履行情况,不让裁判文书成一纸空文。”红兴隆法院双柳河人民法庭法官伊晓宇说道。
  三年来,该院累计开展普法活动2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份,已形成线上线下同频共振、法庭内外贯通发力的普法格局。
  (刘太明 邢曦白)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