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老年人、残障人士因疾病、意外导致民事行为能力受限,生活照护与财产管理该如何安排?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监护矩阵典型案(事)例与《“安”心监护一本通——监护类案件便民实操手册》,切实守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会上通报的审判数据显示,2026年1至9月,该院共受理监护类案件406件,审结384件,监护案件总量平稳,老年失能、认知障碍群体司法监护需求持续增长,兜底型监护需求不断增加,公职监护、非近亲属监护需求持续凸显。但普通居民、基层工作人员往往面临监护申请流程不熟悉、履职缺少规范指引、后续监督机制不完善等现实难题。
为此,该院依据司法实践以问答形式编制手册,面向老年人家庭、残障人士家属以及街道、居委基层工作人员,系统解答群众最关心的监护问题,并区分不同监护模式的适用人群、启动条件、办理路径,打通监护制度从法律条文到实操的落地环节。
此次发布的8起典型案(事)例聚焦居委会见证意定监护、配偶与近亲属共同监护、紧急情况下居委会临时监护、居委会公职监护等情况。其中一起案件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徐某无近亲属,长期照料他的邻居梁某经居委会同意后申请担任监护人。法院尊重徐某意愿依法审查后判决指定梁某为监护人,并建立“监护﹢监督”机制,由居委会跟踪监护履职情况,实现非近亲属监护从申请、指定到履职、监督的全流程管理。
(记者 王英鸽 通讯员 范婷婷)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