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2017年9月5日上午9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敲响,在云南省瑞丽市人民法院国门诉讼服务站,由涉外案件审判庭庭长高波、副庭长刘文彬、人民陪审员康文韬组成的合议庭公开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
原告夫妇常年在瑞丽姐告从事翡翠珠宝零售生意。女儿小玲是姐告小学一年级的学生。2017年5月24日傍晚,小玲随母亲钟某到姐告人民广场散步途中,被一辆货车上掉落的两个轮胎砸伤,正在车上装卸轮胎的是两名缅甸务工者。钟某一心只想着救治女儿,两名缅甸务工者的证件又是未经翻译的“马帮丁”(缅甸身份证),忙乱中,她留了货车司机的电话,就随救护车赶往医院。后来,夫妇俩得知那两名缅甸人因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即将遣返。夫妇俩一时慌了神,在福建商会同乡的建议下,他们赶到了国门诉讼服务站寻求法律帮助。
为保障当事人诉权,法庭为缅籍被告聘请了翻译。经法庭审理查明,本案五名被告中,有三名为缅甸籍人员,案发当日负责装卸轮胎的角某、国某为“三非人员”已被清遣。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法官在庭前、庭中多次找准时机进行调解,努力寻找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寻求最佳调解方案。经过一上午耐心细致的劝导,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蒋某支付原告林某各项损失人民币3.5万元,于当日一次性支付。
该案是瑞丽法院实施“诉讼服务——涉外审判无缝链接”模式的又一成功典型,也是人民法院结合地方特色创新司法的一个缩影。
瑞丽,拥有169.8千米的国境线,与缅甸山水相连,村寨相依。2016年,全市口岸贸易进出口总额46亿美元,常住外籍人员(主要为缅籍)超5万人,占瑞丽总人口的20%以上。与此同时,各类涉外矛盾纠纷也不可避免的日益增多,法治环境日趋复杂,社会综治面临新挑战。
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瑞丽市人民法院主动融入 “一带一路”建设,把诉讼服务和涉外审判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不断创新司法举措,积极探讨区域司法协助,取得了显著成效。从2011年被媒体称为“破冰之旅”的赴缅调研,到2014年获批成立云南省唯一的涉外法庭,再到2016年铺设多个诉讼服务站,瑞丽法院走过每一步都踏石有印。
瑞丽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将诉讼服务与涉外审判无缝链接,建立了与外事、公安、旅游、市场监督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及各商会、行业协会、各NGO、NPO组织的联动机制,多方协作着力破解“送达难”,穷尽办法化解“执行难”,通过巡回开庭“以案释法”,判后“法官后语”释法明理,“两微一站”及时报道回应舆论关切,做到诉前提供法律咨询——诉中进行司法调解——诉后释法提高认同——关注舆情倡导法治,构建了有效化解涉外纠纷的多元格局。
2015年以来,瑞丽法院共受理各类涉外案件291件,涉案标的额4600余万元,调撤率达到52%。瑞丽法院以法治之力维护瑞丽综合治理之序,树立了新常态下的法院新形象,成为法院司法服务的新亮点。(记者 茶莹 通讯员 林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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