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三项重点工作 完善诉讼服务体系
苏泽林到天津法院调研考察
本报天津4月15日电 (记者 李经纲 祖先海)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一行深入天津法院系统,就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信息化建设和经费保障等问题调研考察。
上午,苏泽林一行实地考察了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详细询问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诉讼当事人有关诉讼服务中心的情况;下午,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天津三级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关于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法院信息化建设和经费保障等问题的情况汇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陪同座谈。
苏泽林对天津三级法院开展的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立案信访窗口是人民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解决纠纷的重要场所,也是人民法院了解社情民意、服务涉诉群众和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狠抓立案信访窗口建设,面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多层次、全方位、全过程、一站式诉讼服务,是当前人民法院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的必然要求。
在充分肯定天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取得成绩的同时,苏泽林就如何进一步深化诉讼服务工作提出建议:一是围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诉讼服务不仅仅是为当事人服务,更是为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诉讼服务中心,是诉讼服务的载体,但绝对不是诉讼服务的全部,这种变化不仅仅是一个工作方式和形式上的变化,而是一个司法理念的变化。因此,深化诉讼服务体系,首先要深化服务理念。要将窗口建设纳入法院整体工作中去思考、去谋划。二是在诉讼服务活动中要把“便捷”两个字放在重要位置上。司法为民、司法便民,某种程度上就是要让当事人感到司法服务的高效和便捷。诉讼服务中心既然是司法为民的场所,一定要把“便捷高效”作为一个亮点来抓。三是要真正在化解矛盾上下工夫。争取在诉讼服务中心解决更多的矛盾纠纷,在案结事了上下工夫。四是要在机制上进一步完善。提高诉讼服务效率,降低诉讼服务成本,拓展诉讼服务领域,推动“立案信访窗口”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发挥好立案信访窗口和诉讼中心的龙头带动作用,努力形成依法规范有序,具有天津特色的诉讼服务格局和立案信访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