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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沪川吉渝持续掀起学习詹红荔先进事迹热潮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1-11-18 19:25:00

  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后,各地迅速掀起学习詹红荔先进事迹的热潮。内蒙古、上海、四川、吉林、重庆法院纷纷组织学习,表示要学习詹红荔对审判事业的责任心,挖掘身边先进,结合实际工作,实现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提升。

 

  内蒙古

 

  11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对全区法院学习詹红荔先进事迹提出明确要求。胡毅峰说,全区法院深入开展向詹红荔学习活动要坚持“三个结合”:一是与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相结合;二是与深入开展“两项活动”和“警示教育年”、“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相结合;三是与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相结合,通过典型引路,推动全区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胡毅峰要求,全区法院要系统地开展向詹红荔学习活动,积极树立培养、发掘本地区的先进典型。自治区高院要尽快邀请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来呼和浩特作报告。

 

  上海

 

  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要求,全市各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部署、深入开展向詹红荔学习活动;要结合当前法院干警队伍实际,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理论武装、文化熏陶,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干警队伍。上海各级法院干警纷纷表示,詹红荔的先进事迹集中体现了法院干警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优秀品质,充分展示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锋形象和精神面貌,是法院干警学习的楷模,全体法院干警要以詹红荔为榜样,带着感情、责任和追求,以一流的审判作风、一流的工作标准,精益求精干好每一件事情、办好每一起案件,争当信念坚定的楷模,争当服务大局的先锋,争当执法办案的标兵,争当服务群众的表率。

 

  四川

 

  11月11日,四川省三级法院干警聆听了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全省法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学习詹红荔先进事迹的重要意义,把组织开展向詹红荔学习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采取丰富有效的举措活动,掀起学习热潮。要紧密联系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和队伍建设实际,通过开展学习活动,引导干警以詹红荔为榜样,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群众观点,始终急人民之所急、办人民之所需,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确保实现队伍素质有效提升、审判质量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有效提升。

 

  吉林

 

  11月14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共同组织召开学习詹红荔先进事迹座谈会。15位吉林法院代表一个接着一个发言,畅谈学习詹红荔先进事迹的感想和体会,表示要对照目标找差距,尽职尽责作贡献。吉林高院机关党委要求,要充分认识学习詹红荔先进事迹的意义,加强对詹红荔先进事迹的学习宣传,抓住其精神实质,开展好学习活动。要像詹红荔一样树立“一个健康和良好的心态,是公正之源”的人生信条,公正执法,热情服务,清正廉洁,一心为民,推进全省法院工作整体呈现新气象。

 

  重庆

 

  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后,重庆法院迅速掀起学习詹红荔先进事迹的热潮。大家纷纷表示,今后要将詹红荔对审判事业的高度负责、对人民群众充满热情的精神运用到实际工作中。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强调,学习詹红荔先进事迹要突出三个结合:一是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结合。要把作表率体现在精细审判、工作创新上。二是与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结合。全市三级法院党组要在身边挖掘典型、宣传典型,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三是与做好实际工作结合。要求全市三级法院党组织和广大干警以詹红荔为镜子,深刻认识自身存在的不足,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扎实做好每项工作。(记者:宋建波 卫建萍 谢慧 郭春雨 通讯员:史燕龙 杨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