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版
] [
English
]
关注:
登录邮箱系统
首页
学习新时代
机构设置
法院资讯
权威发布
公报
审判业务
法院建设
办事服务
公众互动
巡回法庭
关于我们
所在位置:
首页
>
法院资讯
>
要闻
孟建柱对人民法院工作作出批示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14-01-30 16:28:00
字号:
小
大
打印本页
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就人民法院工作批示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法院工作的重要批示是对法院工作的极大鼓舞与支持,希望各级人民法院以总书记的指示为指针,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忠诚党的事业,坚持司法为民,深化司法改革,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海伟)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人大网
|
中国政协网
|
中国法院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全国人民法庭信息网
|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邮编:100745
总机:67550114
举报电话:67556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45号
|
京ICP备05023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