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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院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0-06-29 00:12:00
  近年来,浙江吸毒人员数量逐年增多,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案件高发态势居高不下。2009年至2010年5月,浙江省法院共受理涉毒犯罪案件6019件8630人。
  浙江法院在审理毒品犯罪案件中,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严重毒品犯罪和毒枭、职业毒贩、累犯、毒品再犯等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具有将毒品走私入境,多次、大量或者向多人贩卖,诱使他人吸毒特别是诱使未成年人吸毒,武装掩护、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逮捕,或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以震慑毒品犯罪。今年1至5月,对毒品罪犯2073人作出生效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重刑393人。
  为了营造全民禁毒的浓厚氛围,向全社会表明浙江法院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强决心。6月25日,杭州、嘉兴等地法院集中审理、宣判了一批毒品犯罪案件;温州中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毒枭杨高银、杨高江注射执行死刑。同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丁卫强还围绕“严惩禁毒犯罪与净化社会环境”与网民互动交流,开展禁毒宣传教育。(供稿单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余建华 孟焕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