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力开展信息化建设,努力增加审判工作科技含量,信息化基础设施日臻完善
全省1个高级法院、12个中级法院、122个基层法院建成了规模不等的计算机局域网,配备了相当数量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利用信息网络系统开展了审判流程管理、法律法规查询等工作。省法院和各中级法院的二级专网于2004年投入使用,实现了专线通信、视频会议等应用,并连入了全国法院一级专网;省法院和各中级法院及基层法院的政法专网也于2005年建成,开通了视频会议和专线电话应用;部分中级法院还完成了三级专网建设,实现了数据的传输和交换。省法院节点和多数中级法院二级专网节点完成了数据交换平台和安全保障设施建设,实现了案件信息交换和上下级法院门户网站的链接;各级法院重视对证据展示、庭审记录、法庭音视频设备以及现代化办公设备的配备,省法院和各中级法院建设了15个较高标准的科技法庭和11个功能完善的数字审委会。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应用环境建设日臻完善,为开展司法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管理提供了支撑平台。
二、信息技术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日渐显著
全省各级法院下大力气推进信息技术在案件管理、庭审管理等方面的应用。以案件信息管理为中心的法院综合信息管理,使审限管理、文书制作、信息查询等能够快捷、准确地进行。对案件受理、分案、审理、审批等全过程管理,为审判监督、质量评查、绩效考核等提供实时、动态的信息支持。通过证据展示、庭审笔录、音视频采集等技术手段,提高了庭审效率、规范了庭审行为;远程提讯应用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通过门户网站,实现法制宣传、信息查询、案例查询等。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45号
|
京ICP备05023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