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天津市三级法院根据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不同诉讼程序,充分运用民事、行政和刑事三种审判手段,全面保护知识产权。2009年度,全市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304件,比上年增长31%。其中,一审案件是263年件,比上年增长32.8%。案件类型涉及专利权纠纷、著作权纠纷、商标权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
除了加大民事审判力度保护知识产权外,2009年度全市法院还加大了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市法院共审结涉及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案件10件,比去年上升了11.1%;判决发生法律效力27人,比上年上升了237.5%,其中有罪判决26人,比上年上升了225%。
从2009年度天津市法院受理和审结案件的情况看,全市法院知识产权民事审判呈现以下几个突出特点:一是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收结数量同步持续增长,审判压力不断增加。特别是著作权纠纷案件增长十分迅速,其中因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因网络著作权侵权而引发的纠纷占相当数量和较高比重。二是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审理难度加大。除了传统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侵犯商业秘密、技术合同纠纷外,还出现了网络著作权、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特许经营、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诉前临时措施和确认不侵权、植物新品种权属纠纷等新类型案件。三是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案件、关联案件时有出现,裁判结果具有较强的法律政策导向性,极易引起相关行业和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四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增多,对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五是知识产权案件的调解率和撤诉率再创新高。
在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高院还发布了2010年全市法院知识产审判要点及工作思路:一是全面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战略,依法审判,服务大局,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二是加强审判调研与业务指导,规范全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尺度。三是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有效衔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四是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延伸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治环境。五是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和知识产权审判水平。(作者:祖先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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