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提出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和法治环境,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健全服务体系,优化保护环境,保护创新原动力,激励自主创新。
二、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职能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延伸服务,加强对高新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法律服务。企业自身要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保护意识。
三、加大协作机制的建设。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保护与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形成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良好协作关系。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队伍建设。天津市高院组织审判人员参加培训,不断完善知识结构,丰富审判经验,提高专业技术事实的认定等多方面能力;市知识产权局开展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政策措施,引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中介服务人才和高水平研究人才,建立知识产权技术职称评定体系。(作者:向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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