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忠山副院长主持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
今天下午2点,丰台法院副院长王忠山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了一起“儿子花钱翻建房为分房起诉老母”的析产案件。今天是春节过后第一天,也是丰台法院党组要求院庭长集体敲响“新春第一锤”的一天。
王忠山副院长对庭审的驾驭游刃有余,在开庭查明事实后,他以通俗易懂的讲法,经验丰富的说理主持了调解,作为被告的倪老太太和作为原告的他的大儿子、大儿媳、三儿子、三儿媳对调解结果都非常满意。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倪老太太说:“房子分了,大家也都安心了,我们觉得法院分的公道”,庭审结束后,大儿媳搀扶着倪老太太离开了法庭。
从早上9点开始直至下午,丰台法院21名院庭长集中开庭审理了21起不同类型的案件,包括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知产等案件。该院院庭长们集体敲响新年“第一锤”,是丰台法院为推动院庭长办案制度化,充分发挥院庭长庭审的示范指导作用,促进丰台法院整体办案质量和效率提高的一个重要措施。
丰台法院15个审判、执行业务庭庭长均为本科以上学历,院庭长本就是业务尖子、办案能手,丰台法院的院庭长有一半是从办案能手中选拔上来的,他们大多是审判庭结案的第一、二名。2009年,该院已突破4万件大关,其中院长、庭长等中层干部共审结案件10509件,占全院审结案件的27%。
法院的院长、庭长既是司法管理人员,更是一个法官,他们不仅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良好的知识结构、丰富的审判经验,更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观念、责任意识和较好的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院庭长办案可以从三个方面促进审判水平的提升:
1、院庭长主要办理复杂疑难案件,可以及时掌握审判前沿的最新动态,从而更有针对性地从程序和实体上对审判工作进行指导,带动办案质量的提高。
2、院庭长办案与审判调研紧密结合,对办案中发现的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广泛性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调研,一是及时推广有益的措施和经验,二是院庭长们带头撰写调研文章、学术论文,成为审判实务理论研究的带头人,三是院庭长撰写裁判文书更加注意自身的示范作用,严格把关细节,制作的裁判文书都具有较高水平。
3、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院庭长在办案过程中,能及时发现审判及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健全制度、完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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