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全国中基层法院院长培训班上指出:“抓好党建工作,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审判,是推进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如何才能将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有机结合,将组织优势转化为职能优势,实现“阶梯互动”的新格局呢?北京市崇文区法院致力建设的“八大样板工程”对此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2007年3月份,崇文法院在认真研究和广泛讨论的基础上大胆尝试,针对法院不同庭室的工作特点,将队伍建设与审判工作相结合,在八个审判工作核心庭室党支部分别确立一项重点工作作为样板进行集中建设,即立案庭承建“司法为民样板”、刑庭承建“和谐司法样板”、 民一庭承建“教育培训样板”、民二庭承建“司法调解样板”、民三庭承建“思想政治样板”、行政庭承建“庭长办案样板”、执行庭承建“司法公开样板”、法警大队承建“规范化管理样板”。经过两年多的探索,这种“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发展模式实现了审判工作的“质效”双升。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安顺做出批示给予认可,市委组织部将其确定为全市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典型经验予以推广,崇文区委将其确立为全区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思想文化创新和践行科学发展的典型经验进行宣传。2010年初,崇文区法院被授予“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首都先进法院”称号。
调控存案工作量 缩短案件审判周期
“存案工作量”,是存案所需的工作量,由当月未结案数与之前十二个月每月结案的平均数相除得到的结果,它反映了当月未结案件全部审结所需的工作时间,是体现审判效率的重要指标。“存案工作量”高说明结案效率低,“存案工作量”低说明结案效率高。崇文法院通过论证认为,2.5个月是“存案工作量”的警戒线。当“存案工作量”超过2.5个月这条警戒线时,则结案效率处于较为低下的水平,未结案件在正常的审判节奏之下将难以完成,需要突击结案,势必影响司法质量和司法效率。2009年,崇文法院率先引入“存案工作量”评价指标开展“存案调控法”,通过监控每个月的“存案工作量”,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实现均衡结案。该院为每名法官都设置了存案工作量警示线,“存案工作量”超过警示线时,由庭长对其进行警示谈话,要求法官必须做出工作说明。2009年,该院商事案件的“月存案工作量”平均值仅为1.7个月。商事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从63天下降到42天,下降幅度达到33.3%。
法院工作前移 实现息诉服判和谐司法
一位83岁的老人,近日成为向崇文法院提起诉讼年龄最大的当事人。从立案到结案,老人一趟法院也没跑。那天老人打电话咨询立案的有关事宜。当得知老人年事已高、腿脚不便时,崇文法院马上派立案法官上门立案。案件被转到民庭后,调解法官在分析了案情后,立刻与老人取得了联系,详细地询问缘由。考虑到年老体迈,法官带着书记员亲自登门,把法庭开到了老人家中。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这样的法院,代表党;这样的法官,百姓欢迎!”老人握住法官的手,不停地表示着感谢。
该案的妥善处理是崇文法院“工作前移”理念的生动体现。在“八大样本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崇文法院提出了“工作前移”的工作理念,要求各承建支部在发挥职能作用、改进工作作风、为民服务解忧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实现息诉服判、和谐司法的服务目标。在这一思想的指引下,崇文法院各样板承建支部推出了许多便民惠民的创新举措,创造出利民爱民的社会效果。(作者:鲍雷 刘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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