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创新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机制,启动少年维权前置机制,充分发挥少年庭在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一是搭建“家长学校法制课堂”交流平台。法官结合具体案例给家长讲法制课,从如何是真正爱护孩子,提出要用知法、守法的理念教育孩子,要给孩子创造健康成长环境的积极建议。通过归纳分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家庭原因,使家长对如何做好父母角色、提高自身管理和教育素质、确保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机衔接等问题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增强家庭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将以往单独对学生开展的法制教育与对家长进行的普法宣传有效衔接,一方面巩固了对单边进行法制教育的成果,另一方面提高了家庭整体的法律意识。
二是与学校联合开展法制教育。该庭有6名法官分别在中华女子学院、芳星园中学、中国传媒大学附属中学等学校担任客座教授、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在学校开学第一天,成年人宣誓日、“12•4”法制宣传日以及学校的重要活动中,法官都到学校为同学们宣讲遵纪守法,开展“弘扬五四精神,争做守法青年”主题教育并与学校开展校园管理的法制交流。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该庭全面归纳分析校园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校内安全隐患等,向50所中小学校发放校园安全调查问卷,提示学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提示学校对于特殊体质学生制定有针对性的体育教学方案,为营造安全、宁静的校园环境献策献力。
三是定期深入社区、工读学校回访。该庭建立了缓刑犯回访帮教档案,实现了专人专档、一人一表,并定期进行更新,定期与未成年缓刑犯所在家庭、社区等单位加强沟通与联系,建立了无缝对接机制。2009年开展了“喜迎华诞,重新启航”、参观《北平和平解放60周年史料展》等一系列主题帮教活动,法官在活动中向缓刑犯赠送爱国主义教育书籍和学习用品。在开展道德法制教育的同时,重点结合社区矫正的内容,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整合多方社会资源为缓刑犯人员提供文化知识学习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机会,帮助他们尽快适应社会生活。
四是创新普法教育形式。借助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工作平台,积极参与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交流合作,充分利用高校资源,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合作建立教学实践基地,不仅为少年审判法官的培训学习搭建平台,而且为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师生提供教学实践的基础条件,使在校学生增加实践经验,增长知识,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赴首都师范大学,为北京市工读学校教师研究生进修班讲授法制课,讲授未成年人法学基本理论,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未成年人保护理念,受到学员们的热烈欢迎。授课结束后,学员们踊跃就涉及校园伤害、子女抚养及未成年人刑罚适用等多个领域与法官进行交流。
由于形成了家庭、学校、社区、司法机关的“四位一体”,及时发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苗头和相关安全隐患,并充分运用司法机关的资源优势,通过司法建议、法律指导、心理干预、案件提示等多种形式预防、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出现,避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减少校园伤害、提高家庭整体法律素养开辟了新路径。(王洪波 施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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