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调解机制 促进社会和谐
“必须从国家的大局出发,从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出发,妥善处理好执行法律和服务大局的关系、保护私权和服务公益的关系、激励创新和服务民生的关系。”,已化成二中院知识产权法官内心根植的信念。当知识经济在“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纲要”的护航下驶上快车道,和谐、大局的观念,更应自觉地融入知识产权法官的司法理念之中。
2009年,因未经授权出版了文学艺术大师林语堂的七部作品,现代教育出版社被推上了二中院被告席。林语堂的后人作为权利人,是否一定要等待一个漫长的审判周期,甚至执行周期,才能得到其权益最终受到保护的结果?现代教育出版社已经出版的图书,如果因侵权不能销售,是否会造成社会财富的极大浪费?面对这一法律关系并不复杂的案件,二中院承办法官没有就案审案,而是在考虑一个“案结事了”的问题:一纸判决是否就是最佳选择?
几经周折,七案最终调解解决,各方利益均得到保护。长居国外、已作好长期应诉准备的林语堂后人通过调解4个月时间就圆满解决了纠纷,满意惊喜之余,他们专门从美国来函,称赞二中院“知识产权庭法官的敬业精神和专业水平令我们十分钦佩,也让我们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和司法体制充满了信心”。
二中院创新、力推“以调解带动审判”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模式,并制定《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诉讼调解规范》,要求法官、书记员全员、全程参与诉讼调解,围绕“讲政治、讲大局、讲民生”的知识产权诉讼调解理念,坚持把理解、尊重融入到知识产权诉讼调解中;坚持把和谐、共融融入到知识产权诉讼调解中;坚持把双赢、多赢融入到知识产权诉讼调解中;坚持把民本、民生融入到知识产权诉讼调解中,力求通过调解定分止争、平息矛盾,促进矛盾双方合作、共赢。近年二中院在知识产权案件收案量逐年攀升的情况下,调解了一大批具有社会影响的大、要案,一审案件调撤率连续5年超过50%,调解案件100%自动履行率,即时履行率高达95.7%,取得了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创新审判模式 攻克技术难关
“准确适用法律规范,注重证据分析,做到辨法析理,公正执法,体现了极高的效率和法律水准”。当事人在二中院应用“三人技术组、五人合议庭”模式审理一起涉及复杂技术问题的“穴位拔罐器”专利案后,在感谢信中如此评价。
技术问题历来是知识产权审判中的难点,以往司法实践中通常采取司法鉴定、专家证人、技术咨询等方式解决专业技术难题,但都存在程序复杂、周期长等不足。近年来,专业技术类案件在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的比例不断增加,其中许多涉及尖端技术、前沿学科和边缘学科等领域的技术权益,使得审判难度不断增大,逐渐成为制约知识产权审判整体效率和质量的瓶颈。据统计,二中院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的平均审理时间约为66.3天,而上述技术类案件的平均审理时间明显延长,达到了96.4天。
突破这一瓶颈,经验是基础,创新是出路。2008年底开始,二中院创新了“三人技术组、五人合议庭”的审判模式,由三名具有理工科背景、具备较强技术理解能力的法官或人民陪审员组成技术组,负责先期介入案件审理,技术组组长主持技术事实调查,解决专利技术比对等技术问题。此外,技术组组长负责对承办法官草拟的裁判文书中的技术问题部分进行核改签批;由具有技术类案件丰富审判经验的审判长担任审判长,与技术组成员和另外一名法官共同组成五人合议庭,对技术小组查明的技术事实当庭确认,并解决案件其他非技术问题。力争以“集中技术类案件审判人员资源”为核心的司法资源集中的方式,从根本上打破制约技术类案件审判效率和质量的藩篱。
2008年2月,技术组在审理某实用新型专利纠纷案件过程中,赴被告处现场勘验被控侵权机器设备,并进行技术比对审理,经过短短的20分钟,技术组即完成了全部技术比对工作,并通过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了被控侵权产品的结构。经过技术审理后,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走向有了更清晰的认知,原本情绪十分对立的当事人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这一模式运行一年多来,二中院先后审理了39起疑难复杂的技术类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仅为74天。同时,该模式审理的案件无一被改判发回。
强化能动司法 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我们企业正面临知识产权保护的困惑,法官们能到我们企业参观指导,真是我们企业自主创新发展的及时雨”。2009年 5月,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的凡客诚品(VANCL)公司负责人面对来访的二中院知识产权法官,发出由衷的感慨。
近年,该院积极参与企业专利预警、新产品论证等工作,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企业存在的相关问题的梳理,向相关企业或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改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通过知识产权案例发布、评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的宣讲,企业人员知识产权的培训,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的召开等多种宣传形式,提升相关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社会的发展呼唤知识产权法官走出封闭的窠臼,在鲜活的社会现实中把握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方向,释放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量。二中院辖区包括首都东部的中央商务区、奥林匹克中心区等重要的经济发展区域。特殊的区位特征,赋予二中院发挥司法能动性,为首都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保驾护航的重要使命。2009年,二中院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北京唯一一家全国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基地,与专利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定向信息交流、定题论证研讨、定点人才培养的有效合作机制。为进一步强化能动司法,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打下了扎实基础。
关注弱势群体 服务百姓民生
“我一定要把锦旗和感谢信亲手交给法官,……”。2009年的一天,专程从河北唐山赶来的赵春霞手握“情系百姓执法为民”字样的锦旗和感谢信在二中院接待大厅,等待外出办案的承办法官足有两个小时。她在感谢信中写道“法官处处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地给当事人提供方便,情系百姓,依法裁判,使我这个弱女子很快赢得了官司,使我对人民法官为人民有了切身体会”。
这是一位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中被特许人的心声,也是该院知识产权法官在该类案件审判工作中的工作写照。2008年4月,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由转为知识产权案由后,知识产权案件中多了一些经营经验不足,市场分析能力欠缺,容易受加盟广告诱惑,怀揣创业发财梦想,往往遭遇不良特许人设置的陷阱,诉诸法院又面临败诉及不能执行到位风险的农民、下岗工人等弱势群体。针对该类案件当事人大多处于外地,来京诉讼不便;普遍缺乏法律意识,且通常缺乏足够资金聘请专业律师的情况,二中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加大诉讼指导力度。在诉讼程序方面,能够邮寄的材料,决不让当事人到法院来领取;能够一次程序解决问题,决不让当事人跑两次,最大限度地给他们提供人性化的便利,最大可能减少他们的诉讼成本。
为使法官正确理解相关司法政策,准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给百姓提供更多的司法保护,同时对特许经营行业给予司法引导。2009年,该院专门把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中的法律问题作为的重点调研课题,形成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若干问题的报告》专题调研报告,形成了“两店一年”规定的效力、单方解除权的适用等十四个法律问题的解答意见。调研报告做出后,该院及辖区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尺度得到了统一,当事人对于法院此类案件的审理结果具有了较为稳定的预期,一审服判率有了大幅度提升。(作者:葛红 高志海)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45号
|
京ICP备05023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