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少先队退队仪式
作为全国17个中级法院少年综合审判试点单位,北京二中院少年庭立足首都中级法院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完善少年审判理念和机制,能动司法,构建“家庭学校社会法院”四位一体保护模式。先后被授予“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单位”、“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少年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并荣立集体三等功,多位法官获“妇女儿童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少年审判突出贡献奖”。
未成年人民事审判是我国少年司法制度中的“新鲜事物”,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借鉴,北京二中院少年庭在大胆探索、实践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套工作机制和有效做法。他们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首创了 “课堂式庭审”,并广泛应用于民事、刑事庭审。“道理讲透了,感情到位了,当事人也就服了。”审判长艾明说。
该院在未成年人民事审判中探索绿色通道、法官寄语、法庭亲情探望、周末法庭等审判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也得到了最高法院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办公室的充分肯定。
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双管齐下 失足少年迷途知返
2008年11月13日20时许,小兴(化名,北京某职业学校学生)尾随某女青年,趁其不备采用掐颈等暴力手段,将女青年劫持至巷道内实施强奸致其死亡。后小兴被捕归案。
在开庭前,少年庭王洪波法官经过调查走访了解到,小兴在初中阶段学习成绩较好,曾获“校级优秀干部”等,街坊邻里队他的评价也不错。
王法官意识到案子不能一判了之,还应该更深入了解一些情况,为后续帮教打好基础。于是,她找到小兴户籍所在地的司法所,委托他们对小兴本人和家庭情况进行深入走访调查,司法所出具的调查报告显示,小兴父母都在外打工,家庭条件比较困难,性格内向不爱跟人交流,但村里人都觉得他老实本份。人民陪审员在开庭时当庭宣读了调查报告,小兴及其家长也表示认可报告的情况。
初步了解小兴的成长环境后,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如何让他说真话、道实情,挖出思想根源。庭审结束后,法官特意安排了心理专家单独对小兴开展心理疏导。专家从成长环境、生活状况及其接触的不良信息等角度,帮助小兴分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启发他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在专家的疏导下,小兴道出实情:因为自己平时很少跟人交流,所以迷恋上了网络,经常上网浏览色情网页,久而久之,就萌发了实施强奸的念头。在专家的帮助下,小兴认识到自己行为给被害人和家属带来了不可挽回的伤害。
法院依法对小兴判处刑罚后,他泪流满面,恳求受害人的原谅:“我知道自己做错了,不该上黄色网站,更不该伤害无辜,希望能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在场的法官、检察官和人民陪审员抓住时机,开展教育。
少年庭庭长王晓松介绍说:“少年庭改变过去单一依靠法官调查走访的被动工作模式,探索完善多部门联动调查机制,全面了解掌握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前的表现,同时,借助专家力量,从心理、情绪、性格等方面入手,深挖犯罪根源,增强法庭教育的效果,有效落实少年刑事审判‘教育、感化、挽救’方针。”
除上述社会调查和心理辅导外,北京二中院少年庭还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量刑辩论、制定未成年人抢劫犯罪量刑基准、完善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审理等机制。深入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审判理念和原则,通过科学的、人性化的审理方法,确保寓教于审取得实效。
举办家长学校法制课堂 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
“法官阿姨,我爸爸已经一年多没来看我也没给抚养费了,现在妈妈下岗了,我能向爸爸要抚养费吗?”这是在少年庭举办的一次“家长学校法制课堂”上,一个叫小娜(化名)的孩子向少年庭法官提出的问题。截至2010年5月,北京二中院少年庭共审理各类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一、二审案件1600余件,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法律意识淡漠、家庭教育方法失当、学校法制教育不到位,是未成年人犯罪或侵害他人权益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少年庭法官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积极与学校、家长、社区以及相关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联系,搭建家长、学校、未成年人与少年法官沟通互动平台——“家长学校法制课堂”。
“家长学校法制课堂”以广大未成年人及其家长作为教育主体,少年法官结合真实案例,通过法律讲座、法庭开放日、主题班会、少先队退队仪式等,向他们普及法律常识,宣传法治观念。2007年至今,“家长学校法制课堂”先后十余次走进中小学校、社区,听众逾万人。为确保“家长学校法制课堂”长效化、规范化,少年庭6名法官分别在中华女子学院、中国传媒大学附属中学、左安门中学、芳星园中小学等担任客座教授、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建庭3年来,全庭共有358人(次)参与各项延伸工作,累计时间近1400小时。
“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家长、学校、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少年审判不同于其他工作,需要法官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需要满怀着爱心和责任心去完成案件之外的延伸工作。作为少年法官,依法办案远远不够,我们要离孩子们近一些,再近一些,法官多走出去,孩子们就能少走进来。”谈到案外延伸工作,王晓松庭长这样说道。(作者:施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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