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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学习贯彻王胜俊在沪讲话精神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0-04-27 22:43:00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近日召开会议,专题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415日在沪调研讲话精神。会议要求全市法院采取各种形式,将王胜俊院长讲话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同志,把全体干警思想统一到王胜俊院长讲话精神上,切实贯彻到司法实践中,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上海高院院长应勇要求,全市法院从以下方面认真予以贯彻。一要进一步深化能动司法理念,全力服务保障世博,确保相关审判执行、信访维稳、安全保卫、舆情应对及法制宣传等各项工作真正落地见效。

  同时,要高度关注大局、关注形势,进一步加强对后金融危机时期经济发展形势的趋势分析和把握,特别是加强对上海率先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矛盾纠纷新类型、新特点、新情况的研究和应对,为司法能动地服务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二要切实增强民本司法理念,不断巩固、深化与拓展司法为民措施。进一步深化立案接待窗口规范化建设,对特殊纠纷畅通渠道,快速立案,实行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巡回立案、远程立案等,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总结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制定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全面开展在线诉讼服务等,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

  三要以三项重点工作为重点,稳步推进机制改革。全市法院要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通过机制改革努力破解法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在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同时,发挥人民法院在构建大调解体系中的特有作用。要继续推进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始发状态。要切实把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拓展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新领域、新途径、新载体。

  四要加强审判管理监督制约,促进司法公正廉洁。要强化对案件质量、效率、效果的综合管理。进一步优化完善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注重数据的科学运用,切实发挥其对审判工作的杠杆和导向标作用。

  五要加强司法民主公开,着力提升司法公信。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并参与重大案件执行活动、设立法院开放日等,加强互动交流,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和媒体的监督。

  六要加强党建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能力。要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坚持公正、廉洁、为民的法官核心司法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观,深入推进实施上海法院人才高地建设工程、先进群体培育工程、浦江天平文化工程的三项工程建设。 (记者卫建萍 通讯员:高 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