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法院资讯 > 地方法院新闻
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法院为开发区发展护航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0-04-19 19:01:00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辖区有经济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两个开发区,保障两个开发区经济发展成为该院能动司法的重头戏。413日至15日,该院组织法官分别进入两个开发区,跟踪回访已结案件,听取企业和商家意见,提出司法应对措施,为开发区发展助力护航。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处乌鲁木齐工业经济带,生产性企业近百家,非生产性企业超千家。外商投资企业来自美国、哈萨克斯坦等20个国家和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推进新疆优势资源转换为主导,发展风能、太阳能及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特色高新产业。两大开发区每年发生案件逾千件。新市区法院审案坚持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发挥调解功能,下大力气化解矛盾纠纷,大力促进开发区经济向前发展。

  今年1月,该院受理一起因第三人所建高层建筑影响到采光而提起的群体性行政诉讼。被告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房产局,第三人系新疆盈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案后,办案法官分别联系各方当事人,到纠纷现场实地调查,在第一时间进行协调,充分了解案情及当事人的诉讼愿望。通过努力,促使各方达成补偿协议。

  法官们在审理中发现,采光权受影响的住户共有48户,此次诉讼只有35户,还有13户未起诉。法官们经多方查找,才联系到6户。这6起案件319日立案,322日审结,只用了3天时间。(记者:王书林 通讯员:关 凌 热孜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