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法院资讯 > 地方法院新闻
新疆阜康法院:“双语型”骨干巡回办案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0-05-17 22:15:00

  20101月至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人民法院调解涉及各族农牧民纠纷176起,化解土地、草场承包等纠纷185件,以案结事了的方式增进了辖区和谐。

  阜康市辖区汉、回、维、哈等26个民族群众共同聚居。阜康法院针对婚姻家庭、继承、赡养、农村土地、草场征用等纠纷,该院专门抽调精通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的“双语型”审判骨干组成巡回法庭,深入多民族聚居的乡镇牧区巡回办案、送法下乡。同时高度重视少数民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诉讼的权利,为少数民族当事人聘请翻译。14月聘请了5名翻译,负责巡回调解、庭审以及庭审笔录、调解书、判决书文字的翻译工作。

  2009年以来,该院在全市7个乡镇、18个自然村和牧区设立了25个巡回审判点,广泛开展便民诉讼活动,与各族群众零距离接触,实现了“无盲区”服务。建立起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实行院与司法局、审判业务庭与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官与人民调解员“三级联动”,坚持优先调解、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运行以来,联手调解了大量案件,调解成功率达82.16%。(记者:王书林 通讯员:王建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