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至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人民法院派出12名法官,分赴该市中小学校,与校方开展法制共建迎“六一”活动。
阜康法院要求每名法制副校长为学生上一堂以“加强自我保护、防止外来侵害”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课,据案释法,提高中、小学生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安排在校学生旁听一次庭审,用典型案例进行生动、直观的警示教育;指导举行一场模拟法庭,让青少年亲历和体验庭审,进而做一名法治宣传员,在父母、邻居和广大群众中开展“小手拉大手”法治宣传,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此次法治教育进学校活动共授课16次,580名中、小学生旁听了庭审,2640名学生观摩了模拟法庭。
在加强教育、预防犯罪的同时,阜康市人民法院根据青少年心理、生理、心智特点,认真开展青少年审判工作。对青少年犯罪不是一判了事,而是注重跟踪挽救,积极落实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帮教措施,引导思想转化,敦促改过自新。法官们在制作好刑事判决书之后,附上“法官寄语”,在阐释法律、辨法析理的基础上,将真情传递给失足青少年,延伸感化挽救。
2008年以来,阜康市人民法院共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15件22人,判处缓刑20人。在法官们的帮教下,6人重返学校,其中5人考上了大学;14人走上了就业岗位,无一人重新犯罪。(记者:王书林 通讯员:王建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