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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健全联系点制度 增进与基层沟通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0-06-10 19:13:00

  为继续强化司法调研工作,问计于民,问计于基层,增进与基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直接联系沟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6月9日公布高院党组成员新一轮联系点,以适应当前新疆大建设大开发大发展新形势的需要。
  新疆高院规定,每位党组成员确定一个基层法院作为联系点,每季度深入联系点调研不得少于5日,开展调研工作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要求每位党组成员就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充分听取包括基层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基层党委、人大、政府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和执法监督员以及基层审判、执行一线干警的意见和建议。
  新疆高院同时要求,党组成员要以带案督办方式深入基层,指导基层法院做好督办案件的息诉罢访工作,并及时形成有内容、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或者其他形式的调研成果,加大调研成果的转化力度,及时形成规范性指导意见。还要主动向当地党委通报情况,妥善处置纠纷以及案件执行,敦促各行政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的协调和调解力度,尽可能运用调解方法妥善解决。(记者:王书林 通讯员:刘 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