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审务进医院促进医患矛盾化解。采取与辖区内医院中高层领导座谈、与医务人员讲座、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与辖区内各医院展开交流,在促使法官对医疗纠纷的专业性有更具体了解的同时,也促使医院更好的在法律范围内保障患者的权益。加强医疗纠纷中疑难问题的调研,加强与医疗卫生行政部门的合作,切实解决医疗纠纷中存在的体制问题。对重大疑难医疗纠纷案件进行判后走访。
三、以审务进校园强化教育引导功能。与全国普法工作、区普法宣传以及学校法制教育需要相结合,在辖区内各中小学校进行法制宣讲,并针对不同类型学校学生的不同犯罪率,对职业学校等犯罪率较高的学校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规范法官担任中小学校外辅导员、法制副校长制度。与区内高校合作,在法院内建立教研基地。对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组织西南政法大学、重大、第三军医大等高校学生进行旁听,发挥司法教育引导功能。(作者:孙怀君)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45号
|
京ICP备05023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