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梁平法院建立干警电子“廉政档案”,从细节规范法官行为,确保廉洁执法专项教育取得实效。
梁平法院廉政档案的对象是全院干警,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和所有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廉政档案采用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相结合的管理方式,由纪检组和政治处实施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对全院干警日常工作、生活的廉政建设情况全面记录在案。
廉政档案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法官及工作人员执行廉政纪律的报告。二是涉及法官及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举报及查处情况。三是机关纪律作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记录。
凡涉及到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均将进入档案,档案记录情况作为个人提拔使用、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主要采取四种方式收集廉政建设资料。一是干警主动汇报和述廉。要求全院干警每月主动向党组织汇报和述职廉政情况。二是召开廉政建设专题会。院里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廉政建设会,听取意见和建议。三是随案发送廉政建设监督卡。由立案庭在受理案件以后,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并告知当事人如认为办案法官在案件审理及执行工作中存在不廉洁行为,可通过“廉政建设随案监督卡”上公布的举报电话或意见箱进行举报。四是明查暗访。由院纪检组、监察室和院里的廉政建设监督员,不定期到各部门有针对性的明查暗访,收集干警的廉政建设情况。
梁平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由纪检组、监察室建档记录保存,并从收集到的情况,视其情节作出相应处理。(作者:陈光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