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至上”司法指导思想,增强党员干警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新年伊始,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在大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德海同志与各领导班子成员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院领导班子成员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与部门干警签定了责任状,根据不同的岗位特点将责任内容细化到每个部门和每一名干警。
责任状要求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自身树立和坚持正确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带头执行“五个严禁”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同时,抓好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审判纪律、审判作风建设,确保部门干警队伍不出问题,案件不出问题。同时要求干警正确运用好审判权、执行权和司法行政管理权,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廉洁自律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公正高效审理、执行案件,维护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责任状中还规定对违反党风廉政责任状规定或在工作中存在失管、失教、失察等行为,将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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