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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两级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实现“三无”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0-04-21 18:25:00

  江苏省盐城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采取多种措施提高保护水平。近两年来,实现了知产类案件无案件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无当事人申诉,无信访的“三无”目标。

  该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审判工作。为积极应对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需要,专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大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构筑立体式、宽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2007年下半年,经过周密调研,主动向上级法院提出了关于申请专利纠纷案件一审管辖权的请示,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5月批复同意指定该院管辖一审专利纠纷案件。

  该院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突显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职能作用。特别是加大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近两年来,共审理涉及侵犯“中国石油”、“六神”、“吴良材”、“恒顺”、“洋河”、“蓝色经典”、“如家”等驰名商标专用权的案件近30件,全部判决或调解由被告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切实保障了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权益,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该院民三庭审结的“意大利CAMOGA公司诉盐城凯摩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件”。该案的判决充分体现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职能,既对被告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进行了详细分析与论述,也从防止权利滥用的角度对原告的部分不当诉求予以了限制。该案的成功审理,对改善盐城涉外投资环境、提升司法保护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该案同时被江苏省高院评为“2008年全省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两年来,该院有10多件知识产权案件被国家级、省级媒体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宣传介绍。(作者:王成玉 斌 唐闻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