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8日,江苏高院正式公布了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司法保障的25条意见,使能动司法依法服务“三保”工作得以进一步深化和延伸。
新出台的意见涵盖了涉及保障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战略、生态文明建设、对外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及深入开展人民法院联系企业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等7个部分,包括妥善审理各类投资纠纷、涉及中小企业、劳动争议、消费纠纷、金融和非金融借贷纠纷、各种知识产权纠纷及涉外贸易纠纷等共计25条措施。
江苏高院副院长胡道才介绍说,在城乡一体化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等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激增,意见中确定了将通过加强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利用裁判杠杆维护农民权益、通过司法建议促使执法规范,以及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土地补偿金及时足额发放等多层次的司法措施。
佳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一度是线路板业内的佼佼者,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但受金融危机影响,不久就出现了流动资金大幅减少、原材料采购资金不足、生产规模缩减的严重问题,外债一度高达6亿余元。2009年3月2日,不得不向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法院受理后,考虑到佳通公司的团队完整性,决定准许佳通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期间形成的重整计划草案确定了清偿债权的详细时间表,对担保债权以及普通债权部分从2012年底起至2014年底按比例偿还,清偿比例达到了100%。对关联方则采取了全部债转股,不参与普通债权受偿的方案,使其他普通债权受偿率达到了50%。2009年9月8日,在债权人会议上5个表决组均一次通过重整方案,企业得以“重生”。吴中区法院院长钟毅说,该方案成功经验在于避免了企业退出市场和职工下岗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为产业结构调整作出了贡献。
江苏高院民二庭庭长汤小夫介绍说,2009年全省法院受理的民营企业破产案件同比上升了8.9%,因中小企业资金不足引发的民间借贷案件数上升了25%,新增的融资租赁纠纷的上升幅度达到了3.41倍。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司法措施,引导企业良性发展,成为法院工作亟需面对的问题。据了解,从2009年3月起,江苏法院就积极开展了与经济转型相关的司法调查研究,期间通过联系11162家企业,还形成了666份调研报告,向党政机关和企业发出司法建议1211份,为党委、政府决策和法院司法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全省各级法院结合当地经济形势发展的实际情况共制定规范性文件达599份,这些信息为江苏高院制定出台的10余份指导意见提供了翔实的决策参考,有力地指导了法院系统服务“三保”工作。
江苏高院院长公丕祥表示,要打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场硬仗,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确立将司法审判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加以谋划和推进的思路,不断提高司法审判工作的主动性、服务性和高效性,使能动司法理念在经济转型升级中,实现由应对型向常态型的转变。(记者:丁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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