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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25个人民法庭化解矛盾职能凸显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0-05-11 19:19:00

  “南通法院把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作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这是一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治本之策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长远之计,是一招‘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好棋’、‘活棋’。”近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自强模范阎建国对江苏南通法院充分利用法庭这一前沿阵地,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2006年至今,全市25家人民法庭成功化解8万多件民商事纠纷,调撤率连续4年居江苏省第一。

  20061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志相刚从盐城调至南通,摆在他面前的现状令他皱起了眉头:全市有19个人民法庭,平均管辖7个乡镇,最多的达12个,老百姓打官司难;办公用房简陋,法庭调撤率平均不到55%,基层很多纠纷因得不到及时化解,致使矛盾不断上移、上诉上访率逐年增加。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马志相提出了“庭随案设、人随案走”工作思路。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利用地方乡镇撤并的有利时机,先后在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增设6个法庭,法庭办案人数也从170人增加到250人;25个法庭通过整体搬迁或扩建,全部达到8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面积和标准化配套设施;各法庭均装备了两台以上的审判用车,全部实现网上立案、远程电子签章、电脑随机分案、诉讼费银行网点直接退缴。

  硬件到位后,南通中院督促基层法院的审判工作重心向法庭转移,赋予法庭立案、审判、执行一体化职能,让老百姓诉讼不用跑远路。

  在运行过程中,各法庭根据自身特点,为涉诉群众提供便民举措,特色法庭建设有声有色。如东法院栟茶法庭离县城比较远,为了保证办案时间,全庭法官周一到周五都坚持吃住在单位。针对涉渔案件较多的特点,法庭摸索出一条在休渔期和汛期集中开设“假日法庭”的审判新思路,深受广大渔民欢迎。

  人民法庭庭随案设、人随案走的创新管理模式,使大量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以化解。2006年以来,南通全市法庭的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连连攀高,连续4年均位居江苏省法院首位,今年14月,法庭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7356件,调解撤诉率达88.45%,同比上升6.4%,高出江苏省平均数21.3%,再创历史新高,与此同时,案件上诉率平均不到3%,发回改判率平均为0.1%,处于江苏省最低水平。(陈向东 顾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