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4千名人民陪审员活跃在江苏省100多个基层法院。他们不穿法袍,但一样“升堂断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江苏法院通过严把选任关,完善相关制度,使人民陪审员很好地发挥了“审判员、联络员、信息员、调解员、宣传员、监督员”的作用。
不做“花瓶”做“包公”
5月1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省编委批准,正式设立了人民陪审员工作办公室,行使规范管理工作职能。该院政治部主任刘嫒珍介绍说,目前江苏全省人民陪审员已达3844人,数量相当于基层法院法官总数的52.5%,其中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2.8%。
江苏省100多个基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有3802名,他们是摆在法庭上的“花瓶”,还是“升堂断案”的“包公”?有数字为证:全省人民陪审员近三年来,共198990人次参加审理了142999件案件。“我们不穿法袍断案,替老百姓说了公道话,捍卫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尊严和维护司法的公正。”一位陪审员的话代表了广大陪审员的心声。
经过5年建设,江苏省人民陪审员不仅数量上有所扩大,在素质上也更加专业化。从最初的单位推荐到现在可以招募自荐,人民陪审员的任选方式也越来越多样化。法院在兼顾人民陪审员队伍结构性要求的同时,还注重吸收一定数量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高了人民陪审员的社会公信度。
发挥优势见成效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江苏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贴近群众、熟知民意的优势和在调解、教育疏导等方面的各自特长,依法独立公正地发表案件处理意见,积极开展协调、调解和教育转化工作,为促进法院审判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密切了人民群众同人民法院的联系,增强了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任,成效十分明显。
切实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落实到人民陪审员工作中去,江苏各级法院认真研究人民陪审员履行职务的特点、方式和程序,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的积极性。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强化民生意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人民性优势,逐步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采取登门走访、联系卡、电子信箱等多种联系方式,使人民陪审员能够与原推荐单位、社会各界群众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努力提高案件办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公正意识,通过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这一方式,进一步了解社会大众的思想趋向,使司法思维接近普通大众,贴近生活实际,妥善平衡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严格把好选任关
江苏法院十分重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严格条件,精心挑选,确保人民陪审员的素质达到要求。各基层法院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辖区内案件数量、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等特点以及人民陪审员的任免变化,合理配置陪审员名额。注重人民陪审员队伍的代表性,在人民陪审员队伍构成上,注意吸收社会各阶层人员,体现人民陪审员代表性和广泛性。各基层法院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开始前一个月即向社会公告人民陪审员的名额、选任条件、程序等选任信息。各级法院都专门成立了人民陪审员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选任工作顺利开展。江苏全省法院3802名人民陪审员范围涵盖了党政机关、妇联、共青团、工会、民主党派、社会团体、行业协会、金融证券、医疗卫生等各类生产和服务领域。
各级法院除了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判活动外,在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职能上也开展了积极的探索,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在社会经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优势,延伸了人民陪审员的职能,如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前调解、执行、帮教维权、信访接待、法制宣传等,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审判员、联络员、信息员、调解员、宣传员、监督员”的作用。在落实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随机抽取”制度中,注意避免随意指定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判,或是将人民陪审员长时间固定在一个业务庭的现象,维护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信度。同时做好人民陪审员的缺额补选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选任。南京市下关区召开专场新闻发布会,通过广播、电视和平面媒体扩大宣传面,增强影响力。对于选任活动的各个阶段,央视《新闻联播》、《中国新闻》、《晚间新闻》、《新闻60分》等栏目先后11次进行了报道,全国200余家平面媒体先后进行了报道。(记者:娄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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