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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中院:加大金融危机时代保护力度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0-04-21 18:24:00

  针对后金融危机时代给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带来的新变化,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能,积极拓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

  日前,曾某等6名原告把某保险公司与某净水器经销店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告上了梅州中院。曾某等6名原告发现自己的摄影作品被他人用作挂历上的彩图,认为被告使用这些作品时未取得自己的许可,使用性质是用于广告宣传,以扩大市场占有率,侵犯了自己作为著作权人的权利,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经济损失近10万元。梅州中院民三庭受理案件后,经过合议庭充分调查,依法追加了某印刷厂作为被告。经过法官近一个月不停地在双方之间的协调、沟通,当事人的态度慢慢地平和,法官顺势往彻底解决纠纷的方向引导。最终,在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被告当即付清了侵权赔偿款,一桩难案就此落下了帷幕。

  通过采取司法手段,找准服务企业的切入点,帮助他们化解经营风险,是新形势下梅州中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角色定位。2008年至今,梅州中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一审调解撤诉率高达80%,无一上诉案件,有效化解了知识产权利益纷争,实现了和谐共赢的诉讼结局。(黄义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