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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中院:公安警务与法院执行“对接”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0-04-23 22:12:00

  近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新乡市公安局联合发布文件,规定今后执行法官需要到公安机关查询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办理限制被执行人出境手续,持执行公务证及生效的法律文书就可以直接在公安机关的相关机构办理。此举对规范法院执行、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执行效率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根据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新乡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文件显示,人民法院在查询被执行人信息(含户籍信息、身份证照片等)时,执行人员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出具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协助查询手续,公安机关(含派出所)应当立即办理查询事宜。人民法院办理限制被执行人出境手续时,执行人员持上述证件及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通知书,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办理相关手续。新乡市中院经与新乡市公安局共同调研协商,最终联合发文,规范法院执行工作,在河南尚属首例。(景永利 邓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