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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院将调解贯穿知识产权审判全过程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0-04-27 22:31:00

  河南各级法院采取多种措施,加大诉讼调解力度,知识产权案件调撤率一直居各类民事案件前列。去年全省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717件,一审、二审案件调撤率分别为78%49%,近98%的案件在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得到履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09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诉讼调解工作进行研究部署。院长张立勇多次强调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将调解作为首选的结案方式,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主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副院长率先垂范,亲自办案,亲自参与案件调解,耐心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民三庭将案件调解工作作为全年的中心工作之一,不断加大指导力度,推动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调解工作开展。

  河南法院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全过程,着力抓好庭审前、庭审中、宣判前、宣判后等各个环节。庭审前,法官对有可能调解结案的案件,改变开庭传票邮寄送达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到庭领取传票,进行庭前调解。庭审中,法官注重把握当事人的思想动态,舒缓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为达成调解奠定基础。在裁判文书送达前,法官或庭领导就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将法院认定案件的事实和依据、适用的法律及诉讼风险向当事人释明,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引导当事人正确对待诉讼行为,促成双方和解。在案件送达或宣判时,法官或庭领导结合判后答疑,再次做当事人协调工作,为案件和解与案结事了做最后的努力。

  河南法院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中,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巡回办案调解,坚持巡回审理、阳光审判、就地调解。去年6月,河南高院知识产权庭选择10起录音录像制作权侵权纠纷二审案件到被告方当事人比较集中的周口市集中开庭。当事人积极参与庭审,当地群众踊跃参加旁听。庭审结束后,合议庭结合当地社情民意,与各方当事人真诚沟通,最终使这10起案件均以调撤方式结案。

  河南法院大胆尝试和探索,努力构建上下级法院共同调解机制。为适应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河南省高院还积极探索二审案件调解新思路,尝试在一些案件审理中邀请一审法官协助二审调解,形成上下级法院协同一致,共同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工作机制。同时,法院十分注意拓展调解的深度和广度,法官在办案中既着眼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又关注企业的发展,根据具体案件当事人的不同情况,找准症结,因案施策,实现调解一起案件,化解多方矛盾,促进一系列发展的目标。(记者:陈海发 冀天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