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卡上设置“立案环节是否遵守法律规定”、“是否有乱收费现象”、“是否依法回避”、“当事人人权是否受到侵犯”等问题,并预留了“廉政情况”的空白格,让当事人双方填写对审理案件法官的工作作风、遵守纪律等方面的不足及建议。立案时,立案庭将监督卡发给案件当事人,结案后由案件当事人对监督卡上的内容进行填写并装入卷宗,再由专门的评卷机构进行评查。为了防止个别法官弄虚作假,法院纪检监察室还将不定期地回访案件当事人,核对案件监督卡上当事人的填写内容是否属实,并当面听取当事人对案件审理上的意见。
该项制度的实施,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并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诠释了“司法为民”的主题。根据收回的案件监督卡,当事人满意率达到80%以上,起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作者:常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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