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全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全省法院下发了《全省法院二0一0年“万起案件评查活动”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河南省法院2010年“万起案件评查活动”正式启动。
按照中央和河南全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河南省委政法委《全省案件评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经河南高院党组决定,2010年至2012年开展“万起案件评查活动”。实现案件评查的目的是紧密结合全省法院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通过案件评查,发现和纠正一批有问题的案件,找准审判、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
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河南省三级法院分别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评查问责、立案信访、审判监督、纪检监察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的案件评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案件评查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评查问责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评查问责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信息收集处理工作。
《方案》明确规定,这次评查活动要与领导包案、包片、督导、督查信访息诉工作紧密结合,实行领导责任制,合理调配力量,与清理涉诉信访积案一并安排部署、检查督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评查范围包括:报结后又重复上访的案件;2007年以来所办案件中引发上访的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领导机关、领导批示要结果的案件;超审理、执行期限的案件等。重点是评查非正常访、越级访、重复访案件。2010年河南省高院和各中院评查案件不少于100件,基层法院原则上不少于100件。评查的方法步骤包括:集中排查和自查、组织评查、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记者:陈海发 冀天福 通讯员:苗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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