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从立案、审理、执行、申诉信访以及审判延伸服务等多个方面细化和丰富司法为民举措,将司法为民落在实处。
加强立案服务。设立便民导诉台,实行“接访、导诉、处理、督查”一条龙服务,配备专职导诉员,为当事人“引路”并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导服务;实行复合式立案模式,确立了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假日立案、网上立案等制度,方便当事人诉讼。
强化巡回审判。大力推行“马锡武审判方式”,把巡回审判率作为一项指标进行考核,最大限度地实现方便群众诉讼目标。建立巡回办案点,坚持在巡回办案点定期办案。选择赡养、抚养、家庭婚姻、邻里纠纷等典型案件,深入到企业、乡村、学校、社区开庭审理,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完善司法救助。在落实诉讼费用缓、减、免政策和指定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两项措施的基础上,对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受害人,以及因“执行难”导致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依靠党委,加强与财政、民政等部门协调,建立刑事、执行等司法救助制度,努力帮助解决进入司法程序的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生存问题。
实行全程调解。在加强诉中调解、执行和解和行政协调的同时,通过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合作,建立案前调解、立案调解和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实现诉内多元化与诉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畅通信访渠道。推行“判后答疑”制度,承办法官及合议庭成员必须到庭宣判案件,向当事人说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以及做出裁判的理由和依据。完善院长接访制,每周三上午,由院领导统一接访,直接听取当事人申诉、再审申请理由以及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作者:孙涛 张博)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45号
|
京ICP备05023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