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郸城县人民法院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工作来抓,不断探索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采取六项积极有效措施,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一、强化合议庭职能。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组成专门的刑事和民事合议庭,吸纳5名高素质的妇联干部、教育工作者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邀请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并把开展教育引导、说服解释工作贯穿案件始终,增强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的公信度。
二、加大宣传力度。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定期宣传《婚姻法》、《未成年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河南省关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若干规定》,发放宣传单、开辟宣传栏,教育广大群众牢固树立维权意识。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妇女儿童维权案例,开展案例评析、以案说法等活动,大力倡导男女平等、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良好风尚。
三、严惩刑事犯罪。在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当、宽严相济等原则。重点打击强奸、侮辱妇女、强迫卖淫、拐卖妇女儿童等刑事犯罪,坚持从快从重的方针予以有力打击;依法制裁重婚、虐待妇女、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在切实做到优先收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基础上,对于那些经济特别困难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特殊保护的妇女,依法减、缓、免其诉讼费用,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并将这一救助措施贯穿案件始终。对于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追索赡养费、抚(扶)养费、医疗费、教育费案件,简化诉讼程序,采取诉前保全或先予执行等措施,减少当事人诉累。
五、开辟绿色诉讼通道。该院开通了涉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的“绿色通道”,把涉及妇女儿童切身权益的案件作无条件立案范畴,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方式办理此类案件,同时,倡导人文关怀,对确无能力,妇女儿童生存权、健康权受到影响的当事人,实施采取救助措施,在经济上,生活上给予适当救助。同时积极依靠民政部门、村委会、居委会、工会和妇联等组织,向特困妇女儿童节及时发放救助基金。
六、积极开展综合治理。该院积极投身妇女儿童维权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建立了6个网络,采取定期检查、回访的办法,运用法律、法规做到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同步预防、系统预防,把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作者:郸城法院 孙涛 杨新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