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伊始,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通过作风建设,全面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把甘肃高院建设成为一个“司法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目前,此项活动已凸显成效,每个部门都解决了一到两个工作作风方面的实际问题。
甘肃高院民二庭针对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和矿区法院没有基层法院造成当事人上诉要到省高院这一特殊情况,两次派合议庭成员赴嘉峪关和矿区巡回开庭,就地办案,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为了便于群众监督,甘肃高院赔偿办制定了《关于对赔偿办工作人员审判作风进行监督的告知函》和《赔偿办工作人员审判作风反馈表》,案件办结后,由案件当事人填写审判作风反馈意见表,对审判作风和纪律作风进行评议,并提出改进作风的意见和建议;甘肃高院党组还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的联络,把办理好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与“作风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从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中及时发现法院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人大代表所关注的案件,派出专人了解案情并及时向代表反馈案件进展情况,赢得了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通过查找问题和整改,甘肃高院基本实现了工作态度明显好转、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工作质量明显提升、工作纪律明显加强、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的目标。(记者: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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